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条件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条件以及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条件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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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垫付通知书下达条件
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什么情况下的交通肇事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垫付
一、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
二、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条件(一)、肇事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二)、肇事司机或受害者凭借医院证明、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均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三)、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下发“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额度范围内向医院先行垫付。
三、最高垫付金额为1万元。
好了,关于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条件和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条件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