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各家保险公司除外责任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各家保险公司除外责任以及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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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每家都一样吗
不是的。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不是每一家都一样的,特别是现在是市场经济。保险公司很多,彼此之间也存在着很强的竞争关系,所以,在责任免除条款的制定上,每家都是有不同的,为了凸显竞争有一些免责条款,定的都比较宽泛,买保险的人要好好的研究。
车辆保险的除外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并不是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依法享有除外责任的保护。所谓“除外责任”是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条款事先申明的范围以外的损失,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的若干条款。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以“责任免除”。(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3)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5)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减少);
(6)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即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结果,而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以上6条是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共同的除外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的除外责任都有哪些
企业财产保险中的除外责任包括:
(1)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二)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
(三)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或罢工;
(四)地震、海啸;
(五)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
(七)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停工、停产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八)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九)水箱、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十)任何原因导致供水、供电、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十一)保险标的在保险合同列明地址内的自燃造成的损失;
(十二)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十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2)综合险的除外责任
(一)被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被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
(二)广告牌、天线的建筑物的外部附属设施,存放在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因雷电、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3)一切险的除外责任
(一)盗窃、抢劫;
(二)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的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三)非外力造成的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
(五)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保险里面的\
除外责任亦称“责任免除”是指保单规定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灾害事故及其损失范围。
每份保险合同都有除外责任,只是不同的险种,除外责任的表现形式不太一样:除外责任可以以列举式的方式在保单中列举除外事项,也可以以不列举方式明确除外责任,即凡未列入承保范围的灾害事故均为除外责任。
任何保险商品都不是万能的,总有一些不能赔付的责任内容。这是因为,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是商业经营性的,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因此,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来说,也有它不敢“考虑”的风险问题。具体来说就是为了避免承保风险过大,造成保险公司的亏损,保险公司要对风险认真考察之后对风险进行筛选,把一些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损失较多的风险列为除外责任。
因此,在购买保险商品的时候,除了了解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以外,更要了解保险公司对哪些责任不予承担。自己最担心的风险是否是将来一旦发生后被保险公司所考虑的,这样才可能避免在理赔的时候发生纠纷。
扩展资料
寿险、养老、基本上涵盖以下除外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关于各家保险公司除外责任,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