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获悉,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 安庆市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当月为全市企业及职工减负8259.35万元。不仅让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提高企业和职工参保积极性,也能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安庆市自今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当月为全市参保企业(未统计机关事业单位)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2930.89万元。
全市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实施的现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再延期一年。即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仍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5月份,为全市参保企业分别减轻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负担1053.34万元、525.55万元。
安庆市自今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照60%和300%的比例分别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5月份,为全市企业单位及职工减轻社会保险费缴费负担各1083.9万元、464.62万元。另一方面,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5月份,为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减轻社保缴费负担共2201.05万元。 吴祚朝 刘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