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浙江省已统一启用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原缴费基数高于上年省平工资60%(3957元)的,依然沿用此基数,低于上年省平工资60%的(原第一档缴费基数3322元),提高至上年省平工资的60%(3957元),即原养老保险缴费标准597.96元/月的调整为712.26元/月,原第二档至第五档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灵活就业新参保或续保人员,可在上年度省平工资6594元/月(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8%。为方便参保人员参保,2021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推荐缴纳标准分712.26元/月、949.50元/月、1186.92元/月、2373.84元/月、3560.94元/月五个档次。
重要提醒:
2021年12月,将对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9月的缴费进行差额补收。
根据全省统一规则,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 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本年度原缴费标准为858.24元/月、1072.80元/、2145.60元/月、3218.40元/月的,不做调整;本年度原缴费标准为597.96元/月的,提高到712.26元/月,并产生 1-9月的缴费差额(月缴费差额114.30元),补差金额将在12月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例子1:
选择原第一档(原月缴费597.96元)的正常缴费人员月缴费补差金额为114.30元(712.26元-597.96元),2021年1至9月差额补收金额为1028.70元(114.30元*9=1028.70元)。
例子2:
张某2021年6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于2021年7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手续,1至6月缴费基数为3322元(缴费标准为597.96元/月),新基数启用后,张某缴费基数按3957元核定(缴费标准为712.26元/月),并对2021年1至6月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差额补收。2021年1至6月差额补收金额为658.80元(114.30元×6=685.80元)。
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提升后,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增加了,整体养老待遇水平也相应提升。
温馨提醒:
请在缴费账户中及时预存足够金额,并关注扣款余额,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保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查询方法:
1.浙里办APP中选择首页→社保→社保查询(记得确认左上角定位是否正确)
2.选择“参保地”→选择“基本养老保险”查询即可。
来源:海宁人力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