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正式上线,惠及12个地市、107个区县,15万户参保单位、595万参保职工将会受益。
建设推广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征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省社会保障局按照部省《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建设思路,结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主两翼”信息系统整体建设规划,撰写业务需求,对接技术开发,联合省税务局开展业务研讨、接口联调和系统测试。
经双方共同努力,于2020年1月在安康、西安周至启动共享平台试点工作。试点期间,根据系统运行和业务需求情况,完成了一系列完善性、更正性和预防性的工作,包括数据共享周期确认、异动数据比对处理、经办服务流程优化等。目前,系统运行平稳,数据传输正常,达到了建设预期,具备全省推广的条件。
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是按照“经办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的税务代征模式建设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征缴业务规则将各类征缴信息核定完成后的征集计划信息共享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进行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并将结果反馈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税务部门征缴反馈结果完成记账到账处理。
共享平台上线以后,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登录社保费单位管理客户端完成缴费,从申报、缴费到结算、记账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不再需要携带纸质凭据多次往返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办理业务,从根本上打通“一主两翼”智慧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线下”转“线上”,“网路”变“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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