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福建省2022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7238元,如果缴费情况相同,在省内退休,退休金会一样吗?
这个是不一定的,具体要看什么情况了。
》缴费情况相同,什么情况在省内退休待遇会一样?
应该说,如果1998年1月后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如果缴费情况完全相同,除厦门外,在省内其它地方退休,其退休金都会一样的。
因为这个时间点福建省颁布了《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行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各地(不包括厦门)均按照省统一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上下限范围内进行缴费,且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统一执行省和国家标准。所以,只要缴费情况相同,在省内除厦门以外的任何地方退休,其计算的待遇应该都是一样的。
》什么情况下,即使缴费情况相同,在省内退休待遇也还会不一样?
凡是在1998年1月之前参保缴费的,由于福建省还未实行省级统筹,其缴费标准都是各地社平工资,即使是同样的缴费比例在各地的缴费金额也都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缴费金额必然带来不一样退休待遇。
同时,在计算退休待遇的时候,本人平均缴费水平需要依据本人历年缴费工资对照省缴费基数重新计算,即使之前平均缴费水平相同,但在重新计算后就会变成平均缴费水平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平均缴费水平必然就带来退休待遇不同的情况。
拿福建省1997年缴费来说,同样60%缴费,福州市是323元、三明市是318元、漳州市是259元、龙岩市是276元。1997年度福建省缴费基数是526元,按此计算后的缴费比例,福州市变成了323/526=61.4%,高于之前的60%;三明市变成了318/526=60.46%,夜略高于60%;龙岩市变成了276/5269=52.47%,低于60%了;漳州市变成了259/526=49.24%,明显低于60%。可以说,重新计算后,四市缴费比例都发生了变化,有升有降,以至于退休待遇也随之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