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介绍,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自2023年5月起,本市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同时,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推行集成化办理。哪些人可以按灵活就业参保?以后养老待遇如何?来看市人社局的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的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及以集体参保的方式,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2023年5月1日起,均可以在本市参保。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及缴费标准是什么?
符合条件按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缴费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
月缴费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的比例。目前,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后,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记账并计算缴费年限。
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参保缴费。
1、线上办理(目前线上仅限本市户籍、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
① “随申办”APP:
个人登录“随申办”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点击“立即办理”进行申报。
②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
登录后,找到首页“主题服务”-“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板块,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2、线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将来养老金怎么算?计发办法和企业退休的职工一样吗?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一样的。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根据目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待遇与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多、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则养老待遇越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