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进入倒计时,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尚未缴纳的居民需抓紧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
正常缴费渠道:
宝鸡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鼓励参保人通过网上缴费渠道进行自主缴费,缴费成功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即可作为缴费凭证。缴费方式如下:
1.“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缴费。
2.微信缴费。服务-城市服务-陕西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输入正确的缴费年度和缴费档次,选择支付方式并支付。
3.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找到“市民中心”,在“社保”中依次选择“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输入正确的缴费年度和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4.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纳税服务-社保缴费,勾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缴费。
5.合作商业银行渠道。参保人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陕西信合及其开通的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补缴渠道:陕西养老保险APP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补缴业务,需前往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补缴业务核定后,等待税务部门数据同步后,即可使用以上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或者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重新办理补缴核定业务。
缴费票据:
参保人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省财政厅监制),作为缴费票据;也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编辑:高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