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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养老保险(鞍山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3-10-29 07:14:21 保险知识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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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办事流程,更好地服务百姓,鞍山市人社局不断推动“退休一件事”运行系统提质增效,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保障职工按时享受退休待遇,鞍山市人社局新增退休审核预审服务,企业可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确保在职工达龄之前审核完毕。

退休审核可提前两个月申请——鞍山市人社局持续优化“退休一件事”办理程序

鞍山市人社局“退休一件事”办理指南

“退休一件事”系统上线前,鞍山市企业职工以及个体自然人办理退休需要先后到人社、社保、医保、公积金4个部门,分别办理“职工退休申请”“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养老保险待遇核算”“医保在职转退休”“公积金账户封存”5项业务,填报5张表单,提交5次申请。系统正式上线后,可以通过鞍山市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专栏一次性办理,也可以到各县(市)区人社服务大厅“退休一件事”综合窗口填报1张表单、提交1次申请现场办理。自2022年6月“退休一件事”系统上线以来,全市共有546人实现退休审核“一次办”。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办事材料和跑动次数,今年以来,市人社局会同市营商局等部门继续完善优化“退休一件事”办理系统,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了方便退休职工按时享受养老待遇,市人社局实施退休审核提前预审服务,企业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两个月就可以向人社部门提出退休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职工在达龄之前办完退休审核手续,按时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特别提醒】

退休审核“一次办”所需材料:职工档案、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社保卡卡号(中国银行或鞍山银行卡号)、单位专管人员身份证原件。

在市人社局办理退休企业:部分在鞍山参保的中省直企业(不含鞍钢)、未下放市直企业退休人员。

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办理退休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企业、托管中心、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下放到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的原市直企业,个体自然人等退休人员。


来源:徐永进

排版:石京晶

校对:李琳、邵梓函、张昭宇、郭百杰

监制:李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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