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章宁0918”问政:
我于2014年入职一企业,企业社保经办人员未及时为我办理保险转移事宜。14年8月-10月养老保险未缴纳。2022年已从原单位离职,并入职一新单位缴纳保险。这种情况,是否能要求原单位补缴2014年8月-10月的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谢谢。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市民您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明细及月发放工资会计凭证,当前年度三年以上补缴到企业所在区人社行政部门进行认定,认定属应补缴情形,持行政部门补费认定表及上述材料至社保部门进行补缴。企业单位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办理即可。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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