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省沧州市某企业职工,从河北人社APP上导出来1993年刚刚实行养老保险缴费的表格,缴费基数132.24元,个人部分每月缴纳数额是5元。到2023年3月缴费基数30年提高到3473.25元。个人部分每月缴纳数额是277.86元。以上缴费比较数字都是按60%缴纳,据说是最低标准,而且据说大多数企业都是按这个比例缴纳的。如果自己按100%的集体个人部分足额缴纳可能每年应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由于刚刚实行这个制度,很多单位劳资科对该制度的可持续性、强制性以及对职工退休后的实际影响估计不足而造成忽视,导致个别月份漏交,欠交现象,没想到至办理退休前,影响退休工资的数额是不可小觑的,而且如果补交又相当麻烦,需要所有欠费人员一起补交,职工单独补交不受理,而且还要由单位提供漏交年份的工资单,都过去了几十年了,那时候没有电子工资档案,纸质工资表根本就没有保存下来,我们单位多数是欠交1995年前后的,每人欠交8个月,据退休后的人员说,工资每月少领400-500元,这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