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退休申报资料
1. 养老保险手册;
2. 参保人员人事档案;
3. 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1寸免冠彩照一张;
5. 中国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株洲地区以外居住的必须在邮政储蓄银行开户)。
二、提前退休申报资料:(含正常退休所需资料外)
1. 病退: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完成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
2. 特殊工种:人事档案中有从事特殊工种的记录,并由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三、被征地人员退休申报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中国邮政银行或中国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办理银行卡需为结算类型,群丰镇被征地人员为农村信用社折)。
注:之前有购买新农保的被征地人员,必须先办理新农保转移退费手续,并额外准备身份证复印件2份和存折复印件1份。
四、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申报资料
1. 《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证明》原件(三选一);
2. 继承人签署并按手印的《社会保险基金继承手续承诺书》;
3. 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原件;
4. 继承人和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死者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中国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
注:死者无配偶或者配偶已身故的,需继承人提供子女委托书。
五、离退休人员信息修改
1. 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涉及所更改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原件;
2.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养老金领取银行变更
1. 离退休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
七、离退休养老保险关系居住地象取
1. 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关系转移申请表;
2. 离退休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离退休人员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居住地证明(如户籍、房产、子女关系)原件及复印件;
5. 居住地新开户银行复印件;
八、退役士兵军龄认定
1.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伍退伍档案复印件(二选一,均经民政局和退伍安置办盖章认定);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服务:企业养老保险窗口
天元区养老QQ群号:169718081
业务咨询电话:28665325
办理地点:区社保中心企业养老窗口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是以株洲市天元区为例,各地政策、办理流程和补贴金额会有差异,所以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窗口办理为准。为方便更多人群,如有变更或错误欢迎留言指正,感谢。整理不易,点赞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