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退役士兵安置方式不同、安置后就业和生活状况不同、参保的情况千差万别,按照政策该如何办理参保补缴手续?下面的案例或可参考。
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指南
假设以下个案中,退役士兵安置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5780元,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8%,个人缴费费率8%,以此为依据测算补缴所需费用(以上相关数据、费率等为假设数据,具体执行中以各地规定为准)。
没有参保怎么办?
退役士兵A
无工作单位,2008年12月入伍,2010年12月退役,城镇义务兵。
【办理主体】退役士兵A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补缴年限】首次参保时间从2008年12月起算。假设基本养老保险欠缴时间超过军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按其从批准入伍时间到批准退伍时间计算,为其补缴25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
【缴纳费用】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单位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18%×25=15606元,
个人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8%×25=6936元。
退役士兵B
有工作单位,在企业工作,2008年12月入伍,2010年12月退役,城镇义务兵。
【办理主体】由退役士兵B原单位负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费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补缴年限】首次参保时间从2008年12月起算。假设基本养老保险断缴时间超过军龄,按其从批准入伍时间到批准退伍时间计算,为其补缴25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
【缴纳费用】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单位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18%×25=15606元,
个人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8%×25=6936元。
缴费中断怎么办?
退役士兵C
1989年12月入伍,2000年4月退役,转业士官,在企业工作。基本养老保险断缴时间:2012年1月至2017年12月。
【办理主体】由退役士兵C原单位负责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如果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费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单位应缴部分。
【补缴年限】由于基本养老保险断缴时间没有超过军龄,按实际断缴时间72个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缴纳费用】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单位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18%×72=44945.28元,
个人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8%×72=19975.68元。
退役士兵D
1993年12月入伍,2004年4月退役,转业士官,无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断缴时间:2010年1月至2016年9月。
【办理主体】由退役士兵D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单位应缴部分。
【补缴年限】由于基本养老保险断缴时间没有超过军龄,按实际断缴时间69个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缴纳费用】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单位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18%×69=43072.56元,
个人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8%×69=19143.36元。
退役士兵E
2002年12月入伍,2004年12月退役,城镇义务兵,在企业工作。基本养老保险断缴时间:2011年10月至2014年11月。
【办理主体】由退役士兵E原单位负责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如果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费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单位应缴部分。
【补缴年限】由于基本养老保险断缴时间超过军龄,按其从批准入伍时间到批准退伍时间计算,补缴25个月基本养老保险。
【缴纳费用】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单位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18%×25=15606元,
个人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8%×25=6936元。
异地参保怎么办?
退役士兵F
2007年12月入伍,2009年12月退役,城镇义务兵,本地基本养老保险断缴时间:2011年5月至2013年2月,目前在外地参保。
【办理主体】由退役士兵F原单位负责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如果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费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单位应缴部分。
【补缴年限】因其反映有外地参保情况,当地须先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核实异地缴费情况,再进行测算。核实后,因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断缴时间没有超过军龄,按实际断缴时间22个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缴纳费用】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补缴单位缴费部分:
5780元×60%×18%×22=13733.28元,
个人缴费部分:
5780×60%×8%×22=6103.68元。
多次断缴怎么办?
退役士兵G
1987年12月入伍,1992年12月退役,城镇义务兵,曾在某企业工作。基本养老保险断缴时间:2012年5月至2013年9月,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
【办理主体】由退役士兵G原单位负责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如果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费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单位应缴部分。
【补缴年限】断缴时间累计35个月,由于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断缴时间没有超过军龄,按实际断缴时间35个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缴纳费用】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单位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18%×35=21848.4元,
个人缴费部分为:
5780元×60%×8%×35=9710.4元。
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参照以上养老保险方法对可以补缴的最长时限进行审核,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参保地规定认定其实际需要补缴的时限并计算所需费用。
来源 | 中国退役军人微信
监 制:王士彬 张晓辉
编 审:欧 灿邹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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