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管理办法》(京民老龄发〔2018〕418号)的规定,办理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的条件为60周岁及以上的京籍老年人和持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制卡周期为20天。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1)、(2)款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若没有相应残疾证,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需先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其中被评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综合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并发放护理补贴。经能力综合评估为轻度、中度失能的老年人,不能享受失能护理补贴。
(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