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和2019年5月21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2019-027)、《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5)。
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签署协议,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品建筑材料”)与中建投信托签署协议,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全品建筑材料与中建投信托签订协议,分别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和4,000万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12月27日,到期日为2020年05月10日。
(1)名称:中建投信托·涌泉135号(狮桥preABS六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币种:人民币
(3)投资金额:合计玖仟万元整
(4)预期年收益率:6.6%
(5)起息日:2019年12月27日
(6)到期日:2020年05月10日
(7)收益与分配:存续期满一次支付本息。
2、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北京融汇阳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认购“阳光信石1期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
(1)名称:阳光信石1期私募基金
(2)产品币种:人民币
(3)投资金额:伍仟万元整
(4)预期年收益率:6.6%
(5)认购日:2019年12月27日
(6)起息日:2019年12月31日
(7)到期日:2020年04月30日
(8)收益与分配:到期一次支付本息。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信托受托方
名称: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A座)18-19层C、D区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津
注册资本:50.00亿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位法人。
(二)基金交易各方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北京融汇阳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长盛安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融盛致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金生无忧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位法人。
2、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霍达
注册资本:669,940.932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劵;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三、基金合同主要内容
1、基金的名称:阳光信石1期私募基金
2、投资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4月30日
3、基金投资范围:债权及其收益权(可含“特定债务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含保险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收益权、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收益权、信托计划及信托计划受益权、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收益权、期货公司(含期货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收益权、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私募投资基金(含契约式基金、合伙企业)及其收益权、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
4、基金的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基金管理人有权在本基金所有投资项目变现后提前终止本基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便于公司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其他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委托资金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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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笔理财产品原计划2019年10月11日到期,现因融资方于2019年10月8日提前还款,故在2019年10月8日已收回本金和理财收益;
注2:该笔理财产品为浮动收益型,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以赎回日为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赎回该笔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110,300万元(含本次10,000万元),已收回97,200万元;累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2,193万元,已收回12,193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中建投信托、北京融汇阳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关联关系;
全品建筑材料与中建投信托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关联关系。
八、备查文件
1、《中建投信托·涌泉135号(狮桥preABS六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签署方:亚厦装饰;
2、《中建投信托·涌泉135号(狮桥preABS六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签署方:全品建筑材料;
3、《阳光信石1期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