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英子 实习生张莹莹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二级巡视员刘玉瀛受贿、行贿一案。案情显示,刘玉瀛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6067.17万元,同时行贿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刘玉瀛此前还担任过华宸信托董事长一职,且该职位便是行贿而来。
随新股东入主华宸信托
资料显示,1965年7月出生的刘玉瀛毕业于南开大学,后进入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包钢集团”),历任包钢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兼结算中心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包钢集团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包钢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包钢股份董事、包钢矿业董事、包钢西创董事、包钢集团总经济师。
2013年,华宸信托原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出,新引进了包钢集团和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
由此,包钢集团持有华宸信托36.5%的股份,系第一大股东。彼时,担任包钢集团总会计师的刘玉瀛便被调往华宸信托。
同年11月22日,华宸信托召开股权调整后首次股东会会议,选举刘玉瀛等人为新一任董事会董事,且刘玉瀛为董事会负责人。
2014年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刘玉瀛担任华宸信托董事长、党委书记。至今,记者还能在华宸信托官网查询到刘玉瀛在此期间以该身份出席内部活动和对外接待时的动态,华宸信托彼时年报中指出“刘晓兵董事长授权刘玉瀛董事代为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且刘玉瀛的董事长一职旁边标注了“拟任”二字。
2022年7月8日,记者在银保监会官网并未查询到关于刘玉瀛担任董事长的任职批复,仅有一则董事任职资格批复,该批复日期在2014年3月份,内蒙古银监局核准刘玉瀛董事任职资格,同时对栗宝卿华宸信托董事任职资格、宋弘华宸信托董事、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范永胜华宸信托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均给予了“暂不核准”的批复。
2017年10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提名刘玉瀛同志的免职令》(内政任字【2017】154 号),指出根据工作需要,提名免去刘玉瀛同志华宸信托董事长职务。
2018年8月,包钢集团获批将其持有华宸信托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退出华宸信托。
直到从该位子上被调离,刘玉瀛的董事长任职资格都未核准下来。
董事长职务系行贿而来
离开华宸信托后,刘玉瀛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二级巡视员等职,直至落马。
2020年10月,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刘玉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半年后,刘玉瀛被双开。
2021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玉瀛作出逮捕决定。
兴安盟分院在指控中称:2000年至2015年,刘玉瀛在担任包钢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结算中心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华宸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物资采购和销售、货款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67.17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2009年至2015年,刘玉瀛为了拉近关系、谋取工作调整和感谢苏某对工作调整方面提供的帮助,多次送予苏某现金,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澎湃新闻报道,刘玉瀛行贿500万元的对象苏某即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苏和。
苏和长期在内蒙古工作,在2005年3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他在这个岗位上工作至2014年12月。
2018年5月,苏和退休,2020年10月27日被查。2021年5月14日,苏和被开除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苏和被指“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大肆收受财物,严重破坏国资系统政治生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苏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正是在苏和执掌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期间,刘玉瀛7年内向其行贿500万元,也在苏和转赴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任职前夕收获“回报”——由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一步步跃升为华宸信托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玉瀛行贿得来的职务显现出了“德不配位”的一面。
2015年,华宸信托因“内控管理混乱违规经营”被原内蒙古银监局罚款50万元。
在刘玉瀛主管华宸信托的第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十一轮巡视第十巡视组对华宸信托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巡视。巡视组在巡视意见中指出,2013年以来,华宸信托党委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尚未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没有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汇报,也没有开展过廉政谈话。
巡视意见中还提到,华宸信托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个别人员违反婚丧嫁娶有关规定;有的重大业务决策随意性大,落实制度不严格;2014年、2015年招聘的部分员工专业和学历未满足招聘启事明确的用人条件;近年来的业务骨干流失严重,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发展等等问题。
上述管理混乱的问题亦在业绩上得以反映,华宸信托常年排名行业倒数,自营资产不良率一直居高不下,业务也几乎陷入停摆。
华宸信托年报显示,其自营资产不良率从2014年初的0.88%陡升至2014年末的50.52%,此后三年末依次为30.98%、31.35%、10.92%,至今还在30%上下徘徊。
2015年,华宸信托在实现营收2.12亿元后,业绩一路下滑,从2016年9389.81万元一路降至2019年仅为419.8万元,4年复合增长率为-105.29%。同期,其净利也伴随营收下滑一同锐减,从2015年4701.68万元前高点,下滑至2019年亏损6053.8万元,但相较2019年1.19亿元亏损,亏损已大幅收窄。2020年,华宸信托实现营收1.44亿元,实现净利2251.66万元。
2021年9月,内蒙古银保监局核准了华宸信托引战增资的批复,同意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华宸信托增资12579万元。
增资后,华宸信托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变更为92579万元,总共有7家股东,分别是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1.54%)、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8.0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26.1%);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59%);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出资人民币400万元(持股0.43%);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原巴彦淖尔市国有资金资产监督管理局)(持股0.15%);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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