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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保待遇,这将是许多人一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事情,单位未缴社保,要求单位补缴遭到拒绝,向法院起诉又没有得到支持,员工个人可以补缴吗?有没有限制条件呢?今天以真实案例为大家分享这方面的常识以供参考。无论企业还是普通人,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进入合肥律师刘志汉的主页关注,向合肥律师刘志汉咨询。
★案件概况★
孙某某称自己于1982年开始入职安徽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工队从事瓦工工作,但公司至今未给他交纳社会保险,孙某某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保险,对未缴行为应给予补缴。公司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孙某某原为集体企业员工,于2000年3月底自该公司自动离职。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没有为他缴纳社保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并且也超过了劳动仲裁时效。孙某某起诉到法院,请法院判决公司给予补缴社保。
★我们的疑问★
1、对于孙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判决支持吗?
2、法院如果判决不予支持,孙某某自己可以去社保征缴部门补缴吗?
3、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社保补缴?
★法院判决★
1、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孙某某的诉讼请求。孙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2、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孙某某负担。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22)皖03民终410号
★我们的分析★
1、单位未缴社保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补缴,法院会支持吗?
实践中我们在遇到在职期间,单位未给我们缴纳社会保险时,在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遭到单位拒绝时,首先想到的是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应该属于劳动纠纷,于是就申请劳动仲裁,和向法院起诉,这时最后的结果会如何呢?合肥律师刘志汉认为,对于单位欠缴社保或未缴社保,劳动者要求补缴的情形,大多数地方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认为,这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范围,当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仲裁部门会给予不予受理的处理,再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驳回。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的目的,就不能实现。
2、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个人是否可以自己补缴?有没有限制条件呢?
社保断缴对我们来说影响很大,特别在养老待遇和医保待遇的影响是最大的,一旦生病医疗费就不能正常报销,还有就是养老金会受到影响。那么影响这么多,要求单位补缴单位又不给交,那么我们自己个人可否直接到社保局去补缴呢?合肥律师刘志汉认为,在五、六年前大多数地方的社保部门就发出规定,要求不能采取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从这样规定不难看出正常情况下的补缴,这已经很难做到了,但特殊情形下,在符合条件时,有些地方还是可以申报补缴的。
第一类,在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办补缴。第一个条件,首次缴纳社保的时间规定。要求参保人员首次缴费时间要符合规定的时间;第二个条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在规定的延长缴费年限内,缴费后还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到15年。以上两个补缴条件,需要同时满足才能补缴。
第二类,单位有应缴未缴社保的情形可以由单位补缴。除了社保法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情形外,如果单位出现应缴未缴社保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补缴的。这种情形单位愿意去补缴,需要结合地方的政策规定来实行;如果单位拒绝补缴,个人去补缴是大多数地方社保征缴部门不予接受的。
总而言之,社保断缴对于我们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主要直接损失就像前面分析所述,间接得像在有些城市对社保缴纳,作为购房落户资格的条件,这时候社保断缴,缴费年限不够,会使自己买不了房子,和迁移不了户口,影响子女入学等等。因此要努力避免社保断缴的事情发生,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和影响。无论上班也好还是当老板也好,需要懂一点社保知识,那就跟合肥律师刘志汉一起交流学习吧。
总之每一步走得正确,确保少走弯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