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沪宁股份(300669.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和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联合与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苏州国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有意以协议转让股份的形式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具体方式为邹家春转让35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出让618.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邹家春和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合计拟向苏州国科转让的股份数为973.16万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5%。
此外,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与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旭诺卓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有意以协议转让股份的形式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具体方式为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转让973.1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5%。上述两份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均为8080万元,约8.30元/股。
公告称,在促进公司“内生”发展方面,本次引入科技及产业背景兼备的战略投资者,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并通过与战略伙伴和高层次人才的深度合作,提升公司的法人治理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提质增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公司业绩的健康增长提供支持。在推动公司内生增长的同时,通过借力受让方的平台和资源,将促进公司获得更多的外延发展和合作机会,尤其是战略新兴方向转型升级,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共同投资、产业并购等。更好的发挥公司创新优势和产业化落地优势,加快推进公司向新技术、新领域方向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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