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关公函显示,苏州相城区是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重要试点地区,正在配合央行及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推进数字货币的试点工作。
央行数字货币(DC/EP)已小范围落地。这是央行数字货币自传出研发消息以来的首次实际落地应用。
据《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支付宝参与了DC/EP的技术和硬件研发、发行和支付通道技术工作。DC/EP具有可追溯、加密和可供穿透式监管特性,而数字货币钱包具有根据不同应用类型开通不同标识的数字钱包的特征,这两者将极大提升金融风险监管效率,以及杜绝金融诈骗等行为。
苏州相城区落地DC/EP
据《科创板日报》记者独家获悉,苏州相城区各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资通过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代发的工作人员,将在4月份完成央行数字货币(DC/EP)数字钱包的安装工作。5月,其工资中的交通补贴的50%,将以数字货币的形式拿到手。
《科创板日报》记者获得的这份公函称,苏州相城区是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重要试点地区,正在配合央行及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推进数字货币的试点工作。
公函要求相城区各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管委会,要与工资代发银行签订数字货币代发协议,为全体工作人员安装数字钱包(退休人员除外),并将每月工资中交通补贴的50%通过数字货币形式发放。
公函称,“(工资)代发协议签订、数字钱包安装工作,须在4月底之前完成,5月完成数字货币发放工作。如工资代发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之外的,须选择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之一作为交通费发放的合作银行,于5月底钱完成银行卡开设、代发协议签订、数字钱包安装工作,于6月完成数字货币发放工作。”
支付宝:DC/EP的运营机构
数字货币在何种场景下应用?通过什么技术手段?以何种支付形式?
目前央行没有就此类问题释放过相关消息,但《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21日,支付宝申请了一项专利——数字货币交易的执行方法及装置和电子设备。
从那天开始到3月17日,支付宝先后公开了5项和央行数字货币相关的专利。
4月15日,《科创板日报》记者从支付宝获悉,支付宝参与了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技术研发、发行、支付形式、支付通道和设备研发工作。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采用双层架构,需要运营机构参与数字货币的二次发行。
支付宝在2月21日的专利申请背景介绍中提到“支付宝很可能会参与央行数字货币的二次发行”,这相当于支付宝拥有了和商业银行的同等的地位。
支付宝“数字货币交易的执行方法及装置和电子设备”专利,其申请书称,“基于数字货币现有的发行制度,通常遵循从中央银行到运营机构的双层投放体系。其中,运营机构通常是指中央银行许可的诸如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比如Alipay)等拥有发行数字货币的权利的机构。”
Alipay,是支付宝的英文名称。
支付宝在2月21日的专利申请说明中,也提及了第三方运营机构获得数字货币的方法:“运营机构所取得的DC/EP的发行额度,通常取决于运营机构在中央银行缴纳的准备金的额度。例如,采用双层投放体系,取得DC/EP的发行许可的运营机构,可以在中央银行开户准备金账户,并可以按照发行额度的100%向中央银行缴纳准备金。”
金融监管的利器
数字货币和现行的电子货币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具有可追溯功能、加密和可穿透式监管等。
这些特点能提高商业银行对于机构或个人金融行为的合法性辨识和风险管控效率,在穿透式、加密和可溯源特性的加持下,金融诈骗、专款挪用、资金盗用等违法行为,将难以规避监管的追踪。
有业内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实际应用场景,和支付宝、微信没有太大区别。就C端用户能明显感受到的不同之处,仅在于支付通道存在差异。”
比如现在的支付方式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或NFC(近场支付),在央行数字货币落地后,会以“数字钱包”作为支付通道。
据《科创板日报》记者获悉,支付宝在2月28日申请的专利“数字货币钱包开通的方法及装置和电子设备”,表明支付宝提供了数字钱包的技术和硬件开发工作。
专利书称,数字货币钱包具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数字货币钱包提供不同的服务,开通请求中携带有用户标识。
因此,苏州相城区发放的数字货币是交通补贴,则其大概率只能用于交通方面。这一点,须等待领到数字货币的苏州相城区各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应用时加以确认。(本文转自《科创板日报》,作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