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信托受益人不得超过200人
规模近18万亿元、信托公司最重要的业务——资金信托,将迎来更严格的新监管规则。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资金信托受益人数以及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等。业内人士指出,新规一旦实施,或对行业格局产生重要影响。
代销机构不得承诺保证本金和最低收益
资金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投资者的意愿,以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服务内容,将投资者交付的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处分的信托业务活动,是信托公司最重要的业务。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21.6万亿元,其中管理的资金信托资产合计17.94万亿元,占比83%。
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近年来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资金信托出现为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套利提供便利、尽职管理不当引发赔付压力、违规多层嵌套、与同类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不一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资金信托的私募定位:面向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拆分信托份额或者转让份额受益权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或者人数限制。
此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有信托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严格执行不能超过200人的话,信托的总规模将受到限制。
同时,资金信托只能由信托公司自行销售或委托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且只能通过营业场所或自有电子渠道销售。
而且,信托公司应当保证投资者知晓:资金信托具有投资风险,不承诺保证本金和最低收益。
非标额度受限
征求意见稿规定,同一融资人及其管理方的非标资产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而公司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非标资产余额不得超过集合信托总规模的50%。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信托公司向来是非标资产大户,“非标资产余额不得超过公司集合信托总规模的50%”这一限制,引发较大关注。如若正式规定也是如此限制,那么信托公司的业务将会面临大调整。
“同时,限制期限错配。要求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资金信托必须为封闭式,且非标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资金信托到期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此外,限制非标债权资产类型。除在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其他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债权,明确资金信托不得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和限制性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