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19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3)。
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6月5日开市起复牌。
2019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2)。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对本次《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关修订,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收购标的公司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将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月发布一次项目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