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方网站上获悉,四川3家融资担保公司将被注销。
根据该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根据公司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四川省融资担保公司退出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局决定依法注销3家公司的经营许可证。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3家公司分别为:攀枝花市东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为川A110010;罗江县智合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编号为川A110228;四川鑫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许可证编号为川S013。
据了解,早在今年10月22日,该网就公布了《关于拟注销攀枝花市东区中小保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该局《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退出工作指引的通知》明确规定,融资担保公司收到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知后,应停止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于5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网络信息媒体上向社会公告,15日内向市(州)负责地方金融工作的机构交回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在30日内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公司变更或注销。同时依法依规做好债权债务、未到期担保责任的承接工作。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公司注销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 李晨 袁野
图片来源于官网
编辑 陈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