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新闻里又在说明令禁止个人社保代缴的事,而且政府的手段来了一个“升级”——鼓励民间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这两天超人的朋友圈里主要有两类人在议论这件事:第一类人抱着聊侃的心态,在北京这种一线城市,社会上挂靠个人代缴的情况比比皆是,谁的身边没几个朋友在代缴啊,这下通过举报又有“致富”途径了;第二类人则是真实正在做社保代缴或者有相关需求的人,这类政策意味着他们下一步面临着未知,有可能自己的代缴机构不再提供此类服务了,如果其他机构也都不再提供,那我应该怎么办?
社保代缴这件事不合法、不合规也不是今天才提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早已进行了明确的定性和说明,这些年通过立法严厉打击骗保等违法行为,不存在什么争议,但为什么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呢?
说到根上,社保在当前的大环境中被迫捆绑了更多的职能才导致了“众口难调”。原本社会保险的本质只是保险,是一种风险的防范机制,但现在在大城市却和买车买房、子女上学、积分落户等公共权益进行了挂钩,没有社保你就不能参与和享受,这才是导致社保处于愈发尴尬境地的根源。
超人是北京人,有固定工作,公司和我一起缴纳社保,如果有一天我没有工作了,我可以到户籍地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缴纳保险,再不行我可以选择缴纳保障较低但费用也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总之都会有解决方法,而且我也没有买车买房、孩子上学等要求限制。反观一个在北京工作的非京户籍的人,如果为了合法合规,他唯一的出路是找工作上班,还要确保单位合规给他交保险,不然没有保险不仅自己退休养老、医疗看病没有保障,还会直接影响到自己在这个城市的各项权益,没房没车、孩子上学困难、未来不能申请落户等等,这样的辛酸不是超人这样的“土著”能够体会到的。
而这样的人在北京有多少?数以百万计。
对于政策超人不想过多评论,毕竟政策已经出台了,想想如何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对于面临上述困难的朋友,超人也建议你,不要再通过个人代缴方式缴纳了,一旦出了问题你和代缴机构都会存在较大风险。对你个人来说不仅面临代缴期间内的保险年限清零,个人申领的生育津贴、医疗报销、失业金等均需要退还社保基金,对于代缴机构还要进行数倍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刑事处理,得不偿失。
那对于在京没有单位,自由职业的灵活就业者或其他类似情况的人员,该如何在京继续参保呢?
第一种解决方法是把你的保险关系转到政府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缴纳。在广东、辽宁、深圳等地区和城市,当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已经可以为非当地户籍的人员缴纳本地的社保了,而且陆续开放的城市会越来越多,这总体上解决了个人对于保障和权益的诉求,值得推广;但对于北京和上海这两个一线城市,目前看放开的条件和可能性都不太大,这两个城市的人群只能转回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去缴纳,医疗保险通过异地安置等方式解决在京就医的问题,这样的结果就是办事不方便,有任何问题均需要和原籍联系或回原籍办理,无法在京退休,自己和家人也无法享受在京的各类权益。如果您对于没有房、车、上学、落户等需求的,可以考虑。
第二种解决方法是找一家正规的公司工作,哪怕工资低一些,能有个稳定的社保缴纳,有些朋友会说找朋友的公司挂靠,这点您和您的朋友都需要考虑,如果只是代缴社保和个人代缴没什么区别,都是政策打击的对象,最好是有劳动合同、发工资、报个税,这才满足合规的要求,虽然说复杂一些,但毕竟您找朋友帮忙,也别给人家找事,稳妥是第一位的。
最后一种解决方法是目前相对推荐的一种,就是个人注册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的有限公司,相当于自己做老板给自己缴纳,这种方式需要走一个工商注册的流程,同时开立单位社保账户,约定托收方式,每月定期通过税务划转社保费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不用求助其他人,合规且不受干扰、稳定时间长,缺点是每年都需要缴纳注册地址和代理记账的费用,几千块钱的成本会略高一点。
我看网上有网友面对政策显得有些绝望,发出了“没有社保就不配在北京生存”的灵活拷问,超人觉得也不至于,社保既然是国家强制的保障,个人应该有正规的参保方式,无论是通过单位还是其他国家允许的服务机构,个人安全同时也能够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另外也希望政府在出台政策时,能更全面地考量不同人群的不同诉求,通过一些配套政策解决引发的连锁问题,以免打击一片,误伤一片。
如果您对以上的内容有您的见解,欢迎给超人留言讨论。
下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