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和6月18日,安信信托分别发布了两则诉讼进展公告:
6.16的情况
公司前期披露了涉及原告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曾用名:长治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公告编号为:临 2020-045)。2022 年 6 月 14 日, 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20)沪 74 民初 143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撤回起诉。
公司前期发布了《关于累计涉诉案件情况及前期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47)中披露了涉及下述列表中的 3 宗案件,目前 3 宗案件均已撤诉。
公司前期披露了涉及原告为于淼的一宗劳动争议案件及其一审判决情况(详见 2021年年度报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 03 民终 3293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不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部分有误,适用法律部分不当,但因于淼未提起上诉,故不影响本案的处理 结果,本院予以维持。依
公司前期披露了涉及原告为青岛和众建筑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6.18的情况
1.关于涉及重庆金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判决安信信托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重庆金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案涉房产上设置的抵押权予以解除;安信信托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重庆金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案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原告重庆金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关于公司诉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3.关于公司诉上海慧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后两个案件的判决是这样的:
1. 撤销上海金融法院(2021)沪74民初822号之一民事裁定和上海金融法院(2021)沪74民初924号民事裁定;
2. 本案指令上海金融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总结:
1.从涉案的金额来看:16号公告中所涉已撤诉案件金额合计 2.02 亿元;二审已判决案件金额 21.8 万 元;再审判决金额约 679.77 万元。18日公告的一审已判决案件的金额80元;二审已裁定案件的金额8.34亿元。
2.从影响上来看:16号中已撤诉案件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产生影响再审已判决的案件中安信信托仅承担补充责任,一审、二审判决认定的补充 责任金额约 1300 万元,公司已对该案件预提负债,总体影响较为有限。18日记中所描述的一审判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影响较小;二审已裁定案件,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毕竟安信是原告。
3.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这个案件没有深究,目测涉及兜底函,那这样以来相当于兜底函金额继续减少,离重组方案获批又进了一步。
4.上海谷欣投资和上海慧瞳智能科技与国之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今这两家和安信的官司落地,也预示着切割的完毕。随着重组的临近,砥安成为新的实控人,安信将告别国之杰时代。而这一部分股权的处置,目前还没有新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