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说:“目前55岁,从2012年开始自费交社保,已经交了10年,目前个人账户里面余额39800元,家住湖北,要是中途死了怎么办?交的钱全退吗?”
其实按照当前养老保险遗嘱待遇,身故领三笔钱:
第一笔:退个人账户余额,不是退个人所交保费,退39800元。过去交了将近10万,每个月交按照缴费基数20%交费,8%进入个人账户,目前账户余额39800元,12%进入统筹账户,大概5.9万左右,这部分不退。
第二笔:丧葬费。2倍的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湖北省统计局公布数据来看,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78元,一个月3356.5元,那么丧葬费就是3356.5×2=6713元
第三笔:抚恤金。跟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关。发若干个月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
养老保险缴费不满5年,给付3个月
养老保险缴费5-10年(不含10年),给付6个月
养老保险缴满10年-15年,给付9个月
超过15年的,多交一年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退休人员领一年退休金减少一个月。
网友缴满10年,中途身故可以拿9个月,也就是3356.5×9=30208.5元
总结:个人总共交费近10万元,中途不幸去世,可以退个人账户39800+丧葬费6713+抚恤金30208.5=73721.5元
对自费交社保中途死亡待遇就写到这里,对养老保险身故待遇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