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迅速建立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的目的,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不同项目。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各地方开展投资建设活动的重要主体,也是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公共领域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和资本的重要载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地方政府拓宽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融资渠道,加快了城市化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扩大了贷款投放,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为中国应对危机和扩大内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遇到的问题
1、承贷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错位。不利于银行对贷款资金的监控。作为承贷主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是可以确定的,但其所融资金的使用主体往往又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部分“以歉补丰用”于周转使用的没有指定用途的贷款资金。导致承贷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的不一致,容易出现贷款资金的挪用,不利于银行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和对贷款风险的管理。
2、贷款资金使用缺乏统一规划.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各地融资平台在贷款资金的使用上往往缺乏统一安排和部署,在没有整体规划的情况下,重复建设难以避免,从长远来看会造成产能过剩,不利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超前建设,搞形象工程等。
3、融资平台举债过度,超出自身或地方政府财政的偿付能力。由于地方政府投资冲动较大,容易造成过度融资,作为借款主体的融资平台,银行在为其贷款时一般要求由地方政府提供还款保证,而政府主导的项目大多是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商业化程度不高,这样可能给政府财政带来较大压力。融资平台的过度举债,致使地方财政绑架了货币政策,使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使用,这将导致银行不良贷款隐性化和长期化趋势。
二
地方投融资平台改革思路
(一)
内部改革思路
1、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针对平台公司承担了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各平台公司应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可行性报告,加强与政府部门密切衔接互动;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做好各个项目建设单位协调沟通,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加强项目间的协调管理,确保各工程项目都能顺利完成。
2、实行项目分类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平台公司应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性质的项目实行不同的管理运作办法。对纯公益性项目,仍然采用代建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设计、概算建设,防止边施工边修改和突破预算,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对半公益性项目,可以参照代建制管理办法,但给予平台公司一定自主权,政府财政把应给予的补贴及时足额拨付公司,其余部分由平台公司筹集以自求收支平衡;对盈利性项目,应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只确定项目建设大的原则,由公司自主决策。
3、创新工程项目建设模式,提高项目收支平衡能力。增加平台公司的优质经营性资产,提高企业信用等级,获得开发经营收入,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减轻政府财政偿债压力,促使公益性项目建设走上良性循环道路。
(二)
外部改革思路
1、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投融资体制,培植政府投资主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投资增长机制,运用多种融资手段,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2、完善投融资政策。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使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领域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完善科学决策程序,建立政府投资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实现政府投资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3、着力提升企业的造血机能,形成“借—还—再借”良性循环的融资环境。对现有经营资产进行专业化经营,提高经营收益。各平台公司应对具有收益的资产进行摸底,转变经营观念,从“重建设、轻经营”转变为“建设经营并重”,对经营性资产实行专业化经营管理,增加企业现金流量;积极开拓经营性项目建设,改变过去平台公司以公益性项目为主的经营模式;积极寻找能发挥企业自身优势且能带来经营收益的项目,提高企业市场运营能力。
4、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融资人才培训,提高融资能力。各平台公司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改变过于依赖于银行抵押贷款,积极寻求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IPO、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中投资运营中来。搭建起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沟通长效机制,邀请金融机构与平台公司沟通交流,加大对融资人才的培训,丰富融资人才对各种融资模式的操作经验。
5、设立“政府偿债资金池”,建立合理、匹配的政府财政偿债机制。建立“负债有度、总债有数、用债有方、偿债有钱、管债有规、举债有责”的科学、规范、合理及切实可行的债务管理模式,为防止财政回购资金还款时间和规模不确定性,建立稳定增长的“政府债务偿债资金池”,以保证项目回购时有足够资金支付到期本息,减轻到期债务支付压力。
6、加强投资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权力制衡机制,加强项目跟踪协调管理,完善稽查制度。强化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外部监督,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公司重大投资经营活动向政府发改、国资、财政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事前报告制度;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健全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财务和债务的透明度,走可持续融资和高质量发展之路。
作者:于海月,北大纵横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