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法宣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手不要抖,眼不要花。说不准这一抖一花,银行卡的余额就少了5万元。近日,家住四川成都都江堰的杨某就遇到这样一件“棘手事”,误将“芳”字看成“方”,错将近5万元转给陌生人。为讨回款项,杨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被告黄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归还原告杨某不当得利4.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8日,原告杨某本来需要向其表妹在邮政银行账户转账支付5万元,因操作疏忽少输入1个0,仅转账成功5千元。随后,在一分钟之内,他又增加转账了4.5万元。但后面这一笔,由于杨某疏忽,又将表妹名字中的“方”字,错打成了“芳”,款项被转到了他人的招商银行账户中。
杨某转账后,还给表妹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款项,在其表妹多次确认没有收到后,杨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转错了账户。当日,杨某就向当地警方报警。
一“方”一“芳”,开户银行与账号均不同,钱为什么会转错?原来,原告杨某所管理的某员工喜欢博彩,2年前,他就帮这名员工给错误收款的“芳”的账户转过款。因此,他的交易记录中有这一账户信息。在转账操作时,用于博彩的与本案涉及的账户自动弹出,这让杨某错看弹窗出现的联系人,导致转错款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原告杨某主张被告不当得利要求被告返还4.5万元,并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亲戚关系证明、招商银行交易明细表、报警案件登记表等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该组证据合法有效,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都江堰法院判决被告黄某应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归还原告杨某不当得利4.5万元。
此外,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利用网银转账或银行转账汇款时,务必仔细核对好信息,看清账号和姓名再进行操作,不要为图一时方便而埋下隐患,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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