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后,公司积极推进股份回购备案、专用账户开立等准备工作,于2018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距离回购期届满已不足三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公告如下:
1、回购实施期间的限制性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国庆节假日等非交易日影响。自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至今,中间历经国庆节假日等多个非交易日。
受上述限制性规定及国庆节假日等非交易日影响,自2018年9月25日至今,实际上可供公司选择实施回购的交易日仅为十天(含2018年9月25日当天)。考虑到回购决策的科学性与谨慎性,公司未在上述有限时间内实施回购方案。
公司将按照本次股份回购预案,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实施回购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