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易所对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成为特定品种进行了适当调整,那么对投资者有什么影响呢?
1.如果您的期货账户在2023年1月9日及以前开通的,恭喜您,您的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交易权限维持现状,不受影响。
2.如果您期货账户是2023年1月10日及之后才申请成功的,账户是不能直接交易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品种。您需要满足适当性要求并开通了特定品种交易权限后才可以交易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如果您还想交易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权合约还需要开通商品期权交易权限。
3.如果是境外客户,从2023年1月12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之日起,可申请开通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
一 目前已上市的特定品种有哪些?
大商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期货和对应的期权及铁矿石期货;
郑商所: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对应的期权及PTA期货;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和对应的期权、国际铜、20号胶、低硫燃料油期货。
二 适当性要求
想要申请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知识测试:自然人客户本人或法人客户的指定下单人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三 交易经历: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期货
交易所的期货或者期权合约的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期货、期权或者集中清算的
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3)境外真实交易经历:能提供在中国证监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证明其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期货、期权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注: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所有上述交易记录应当为实际真实(仿真)成交的交易记录。
资金要求:客户申请日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外币。
以上是小编为您介绍的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成为特定品种对投资者有什么影响。更多期货知识请关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