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及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娄底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娄底市于2019年8月10日开始,全面受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的申请事项。请在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以前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到各自对应的申请受理地点提出补缴申请。个人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一、申请所需材料:
(一)服役相关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转业退伍军人安置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可以到原单位、原单位主管部门、原单位所在社区(留守处)、原安置地人社部门、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找;退役士兵档案遗失的,须由原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档案丢失证明,并由本人写清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以及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含服役部队、起止时间、单位主官、证明人等),经军分区(人武部)、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核实。
(二)个人相关材料
1.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2.《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
3.在外地工作生活或行动不便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本人写出委托书并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缴费记录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在多个地区参保缴费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在安置地同一地区参保缴费的不需提供)。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
以上表格资料,可以关注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申请点领取。
二、申请受理地点: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向原安置单位申请并提交材料。
2.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材料。
3.原安置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都不存在或没有安置单位的,向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的申请点提交(含已设办理点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注意事项
(一)对故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的退役士兵,查实后将视情节取消补缴资格。
(二)无法确定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不清楚申请受理地点的,可以到原安置单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其服务机构咨询。
(三)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推诿拒收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有类似情况,退役士兵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
(四)娄底市本级工作专班设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乐坪大道东825号),业务咨询电话0738-8280361;投诉举报电话:0738-8280362
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