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执行案号:(2021)皖0122执2011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刘付民
住址:安徽省肥东县桥头集镇刘集村后田组292号
身份证号:3401231995****4113
立案时间:2021-03-16
执行法院:肥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刘付民归还原告方卫东借款本金130000元,利息220000元,共计150000元,还款计划为:2021年2月11日之前给付7231元(包含原告垫付的诉讼费2231元),从2021年3月份开始,每月给付10000元,直至2022年1月31日之前总计付清130000元本金;2022年5月1日之前给付利息20000元。二、被告若有一期未按时足额给付,被告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0元,原告可就下剩未给付的本息及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231元,由原告方卫东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777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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