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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股票图(西昌电力股票分析)

2023-04-22 09:35:56 保险知识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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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卿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义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8-024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大唐普格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权的议案》。

由于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新能源开发的政策及具体要求目前已发生了大幅变动,新能源的后续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加之公司要集中主要精力建设坚强电网、开发固增电站。因此,公司决定放弃对大唐普格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增资权,即在已支付前期认缴增资款以外,不再按股权比例继续认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友好协商,重新签订或修订《增资扩股协议》、并商修大唐普格公司《章程》等后续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议聘任邝伟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8-025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8-026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经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昌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放弃对大唐普格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普格公司”)的增资权,即在已支付前期认缴增资款以外,不再按股权比例继续认缴。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2015年6月,公司与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四川公司”)签署了《合作投资意向协议书》;2017年3月,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大唐普格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以最高不超过690万元的价格参与竞拍大唐普格公司增资扩股部分股权;2017年6月,公司以625.24万元的价格成功认购了大唐普格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490万元,持有其49%股权,并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2017—19、20、21号临时公告。至此,公司完成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018年7月,公司收到大唐普格公司《关于请求尽快拨付资本金的函》(大唐普电综函【2018】4号),恳请公司紧急拨付截至2018年6月底完成投资所对应的项目资本金9091万元。

由于目前关于新能源开发的政策及具体要求发生了大幅变动,新能源项目的后续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加之公司要集中主要精力建设坚强电网、开发固增电站。因此,经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大唐普格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权的议案》,决定放弃对大唐普格公司的增资权,即在已支付前期认缴增资款以外,不再按股权比例继续认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大唐四川公司友好协商,重新签订或修订《增资扩股协议》、并商修大唐普格公司《章程》等后续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项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标的方基本情况

大唐普格公司原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的大唐四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注册地是四川普格县黎安乡李子坪村5组,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及新能源的开发建设,本企业产品销售。根据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拟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大唐四川公司持有大唐普格公司51%股权,公司持有大唐普格公司49%股权。

大唐普格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大唐普格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0497.62万元,负债总额79976.62万元,净资产10521.00万元,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1390.47万元,负债总额90417.65万元,净资产10972.82万元,营业收入690.02万元,利润总额451.82万元,净利润451.82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权后,按照大唐普格公司《章程》,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将下降至2.5%,如大唐四川公司后续再增资,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将持续下降。

公司放弃增资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同时,放弃增资权有利于公司集中主要精力建设坚强电网、开发固增电站,提高公司供电保障能力和巩固售电市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公司放弃大唐普格公司增资权,主要是基于目前新能源开发政策及具体要求发生了大幅变动的考虑,放弃增资权将更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加快建设坚强电网、开发固增电站,提高公司供电保障能力和巩固售电市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权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所有关于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8-027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18年10月23日,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卿松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会议决定聘任邝伟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邝伟民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邝伟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邝伟民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34-3830156

传真:0834-3830169

邮箱:xcdlgs@126.com

附件

邝伟民简历

邝伟民,男,汉族,1974年5月生,中共党员,1994年7月长沙电力学院财经系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参加工作, 2009年6月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

1994.07—1997.10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专责;

1997.10—2000.05 四川省电力工业局劳资处集体企业科专责;

2000.05—2007.09 四川省电力公司人资部集体企业处专责;

2007.09—2009.11 四川省电力公司人资部体改处专责;

2009.11—2011.09 四川省电力公司人资部体改处处长;

期间:2011.02—2012.04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体制改革办公室培养锻炼

2011.09—2012.04 国家电网公司成都援藏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体改处处长;

2012.04—2013.11 四川省电力公司经济法律部(产业部)企业管理改革处处长;

2013.11—2017.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济法律部(体制改革办公室)体制改革处处长;

2017.1—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济法律部(体制改革办公室)综合事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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