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田佳宁
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发布了一张警示函,剑指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警示函显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一是未如实向国都证券说明与国都证券其他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二是与具有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股东的合并持股比例可能对国都证券运作产生重大影响,但未通知国都证券;三是与国都证券多名股东通过股票质押协议违规约定让渡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扩大公司作为国都证券股东的影响力;四是利用对国都证券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获利。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翁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