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加大“打网破伞”力度,现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12309、0468-3382000;
来信来访地址:鹤岗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154100);
举报邮箱:hgjcshce@126.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对于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我们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特此公告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来源:市院综合业务部
编辑:刘 钰
审核:谭 士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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