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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零售企业及经销商应该怎样理性看待和面对查税风波?
2021年末,风头直盖娱乐明星的中国社交零售网红主播们遭遇史上最大滑铁卢:从雪梨、龚文祥到薇娅,很多头部网红付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偷逃税代价,薇娅补税及罚款总净额高达13.41亿元,超过当年娱乐圈一姐范冰冰的8亿元。而在此背后,是成百上千的娱乐明星及网红主播纷纷收到税务局的查税单。红极一时的网红带货主播们一夜之间沦为违法人员,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问题?
《知识经济》杂志邀请到专业为企业提供税筹服务的广东快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CEO华少先生,由他来解读网红主播查税背后的隐情,以及社交零售企业及经销商应该怎样理性看待和面对此次查税风波。
广东快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CEO 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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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主播的查税背景
知识经济:从雪梨、龚文祥到薇娅,社交零售网红们被查税的大背景是什么?
华少:其一,据统计,整个中国电商在2021中国零售领域占比高达52.1%,其中直播电商突破2万亿元,已经成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产业领域之一。但是,电商行业,尤其是直播电商行业的纳税贡献与其GDP占比却非常不匹配。高收入群体本应该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但雪梨、薇娅们却长期习惯性采用不合理的方案极端筹划避税,虚构业务,将劳务报酬所得转换成经营所得,滥用国家税收政策核定征收。
其二,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之下,中国经济大环境脱虚向实,鼓励稳定和发展实体经济,科技兴国。明星、网红等过度依托娱乐化的经济乱象,容易给年轻人带来负面的价值观引导。
其三,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共同富裕的国策下,加强和规范税收征管是实现社会财富更合理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
知识经济:以上高收入网红以前是怎么样处理自己的税收问题的?究竟有什么问题?
华少: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再利用当地的税收核定政策,低税负完税,是此前许多网络主播进行“税务筹划”的常见操作。这种操作的前提是,以前各地政府以经济发展为重,税收管理较为宽松,让很多在灰色地带的税筹方式蒙混过关,甚至慢慢发展成为某种行业竞相效仿的默契。
或许有人不理解为什么薇娅有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有团队,她直播带货的收入还要算作个人劳务报酬?关键在于其设立的多个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稽查中是否有真实的员工和对应产出的投入成本与资产,以及是否开展实质经营活动。如果没有,她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以经营所得纳税并且通过核定征收降低税负,就会被认定是套利政策,不足以支撑其与谦寻公司的实质独立经营与业务合作关系的事实,最终被穿透为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于最高45%的个税税率纳税。
知识经济:为什么现在才开始集中倒查网红主播的税?
华少:网红直播们的税筹处理方式类似于以前很多娱乐明星,而娱乐圈的收税整顿早几年就因整体风气问题引发,从范冰冰到郑爽,如今蔓延到了一夜之间暴富起来的网红主播领域。
202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通知》中明确说明,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据税务部门表示,《通知》发布后,各地税务部门也向相应人员传达了相关政策,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进行了自查补税。但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事件的严肃性,仍然试图拖延、隐匿纳税。税务部门不得不从雪梨、薇娅等头部网红开刀,果断惩处并曝光,震慑行业,让整个领域的税务征收尽快进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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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税是否会波及经销商
知识经济:有人说薇娅等网红面临的问题,将“与表演者、设计师、插画师、作家、乃至水管工、开锁匠等2亿灵活就业者是一样的”,那这些灵活就业者是否都将面临这样的查税问题?
华少: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核定征收是否将会全面取消?中国很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纳税人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对于收入金额小、不能独立健全核算的纳税人,无论是从鼓励小微企业发展,还是从征管效率角度来讲,核定征收方式继续存在的客观条件还在,但是要注意其适用的条件。
随着各种网络平台的发达,灵活就业的人员越来越多,他们的收入来源构成较为灵活、复杂,收入也相对较少,本身在鉴别收入和征缴税款方面存在难度。他们与网红主播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他们具备继续使用核定征缴税款的理由。随着我国经济大数据平台逐步完善,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税收及时监测能力也会不断提高,征税也将越趋精细化、规范化。但本着藏富于民、共同富裕的国策,我相信个税改革也将很快提上日程,灵活就业者的收入也将得到保障。
知识经济:社交零售代理和分销人员是否属于灵活就业者人员?他们也面临查税问题吗?
华少:灵活就业其实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它泛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各种形式就业。从上述定义看,社交新零售代理与传统的就业形式明显不同,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提到,灵活就业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由此可见,国家是鼓励社交新零售创造出灵活就业形式的。但是,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从税务的角度看,灵活就业者或网红没有差别,故无论是灵活就业人员或网红,都要正视自身的税务问题,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知识经济:社交零售企业中,直销的团队领袖、微商的高级代理、社交电商的团队长,这类高收入人群,是否也面临被查税的风险?
华少:这里需跟大家强调的一点是,国家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士的税务监管从未停止过。国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促进共同富裕。从《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不断强化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到《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税总发[2016]99号)对高净值、高收入人群的精细化监管,再到CRS海外金融账户信息共享与交换的实施,这些政策实施体现国家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不断强化和完善。
随着国家不断提升的税务征管能力,直销团队领袖、微商的高级代理、社交电商的团队长等高收入群体税收违规行为将不断被发现查处,从而引导他们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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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代理商应如何完税?
知识经济:这些高收入代理商的税务处理在以前是怎么样的?如今形势下,这种节税的方式还适用吗?
华少:对于零星收入或低收入的代理,目前主要是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解决他们的税务问题。对于高收入代理,主要还是通过设立个人工作室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再利用税收核定政策,以较低的税负处理税务问题。毕竟,现在的核定征收政策还是客观存在且适用的。
但是,我们在整个税筹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合法、合规,在账务上实现规范,即使以后税收政策有所调整,我们也能经得起查验。因此,哪怕是小微的代理商,我们也会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给出合理的建议,比如收款纳税采用专户、公户,根据实际情况系统申报成本入账(快商科技旗下开发了简易记账系统可以让用户轻松操作);对于收入更好的群体,我们会建议设立有限公司并配套对应的经营实质所需。
知识经济:社交新零售企业应该怎样带领代理团队来防范税收上的潜在风险?
华少:对于社交新零售企业而言,为其代理团队注册商事经营主体和依据纳税,是第一要事。
首先,经销商注册成为商事主体,是直销企业或电商平台及经销商依法合规经营的要求。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年交易额(含不同平台多家经营)累计超过10万元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持照经营。
其次,经销商注册商事主体是依法纳税并降低经营税负的必要途径。尽管经销商作为个人也可以自行完成纳税,但个人自行完税与注册商事主体(个体户)相比,有办理手续复杂,开票金额和开票类型受限,以及不能享受税收优惠造成税负高等缺点。以个人销售商在广州开具销售商品发票为例,目前有不成文规定:一年开票次数不超过12次,总金额不超200万元,且个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享受月收入低于15万元则免征增值税税收的优惠。由于经销商个人自行完税存在诸多缺陷,造成经销商个人纳税意愿低,从而给经销商个人及社交电商平台带来税务风险及平台监管风险。
最后,选择合适的商事主体组织形式。不同商事主体形式的税负高低不同,有限公司经营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体户经营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比有限公司少了一道企业所得税。而且个体户的税务征管比有限公司宽松,个人所得税一般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故个体户的税负远低于有限公司。同时,不同商事主体形式的运营成本费用也不同。商事主体的注册运营,需要租赁注册场地,工商注册登记、银行开户、纳税申报、发票开具和代理记账等服务支出。注册有限公司,因其财税规范要求高,保持正常的运营费用通常在1万元/年以上;注册个体户,因其财税管理较为宽松,运营费用较低,比如通过快商科技注册线上个体户,则成本在1000元/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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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专业税筹服务?
知识经济:薇娅丈夫董海锋在致歉信中声称“所有税筹都是骗人的”,这该作何解读?
华少:影响税务筹划的效果有很多因素,也不能够完全归究于服务机构,当然也不排除他们真的遇到半吊子的“江湖郎中”,被推坑里了。从我们的服务经验看来,税务筹划方案的选择与效果,影响的主要因素如下:
1、企业财务基础薄弱,无税务风险管控能力。微商、社交电商、网红直播等新经济是最近几年新兴起来的商业模式,目前正处于野蛮生长到逐步规范的过程。野蛮生长起来的企业,普遍没有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体系,财务基础更是薄弱,很多企业的财务基本就是老板娘兼出纳,记账外包给代理公司,税务风险管控能力基本为零。再合规的税筹方案,如果没有良好管理基础、风控能力和双方的信任基础,在执行过程中都很容易出现偏差,从而经不起查验,产生税务风险。
2、企业老板贪念过重,铤而走险选择高风险的税务筹划方案。老板在选择服务机构时,通常会“货比三家”,然后选择自认“性价比”最高的服务机构。专业正规的服务机构收费通常比较贵,有时方案的节税效果不明显不说,实施过程还复杂,比如落地过程需要企业尽调、业务规范、组织架构调整、系统调整、成本分摊、转让定价等一系列操作,耗时耗力。但一些“野鸡”机构,不但收费低,“节税”效果明显,实施起来还简单,比如在某某地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收款纳税就完事。这种情况下,老板们明明知道专业机构节税20%的方案是合法合规的,“野鸡”机构节税90%的方案是违法的,但还是禁不住利益的诱惑,加上侥幸心理作祟选择冒险,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
3、企业老板不懂税法,无鉴别能力,随大众做税筹。很多企业老板做业务是一把好手,但说到税务就懵了,自身又没有强力的财税团队支撑,只能任由“野鸡”服务机构摆布,不断埋雷。很多“野鸡”服务机构常常宣传“某某明星、某某网红就是请我们做的税筹,在上海、杭州等园区注册个人工作室税负由40%降到3%,一点问题都没有。”这些方案不是没有问题,而是时候未到,现在到了爆雷的时候。
知识经济:企业是否需要税筹?合理合法的税筹应该是怎样的?
华少:企业经营需要税筹,是毫无疑问的。哪怕是知名央企,也会找专业税筹机构提供支持服务,一方面规范税务防范风险,另一方面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因为节税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与降低经营成本具有同样的意义。
当然,税务筹划又是复杂的,学术上定义税收筹划是一门融财务会计、税收学、法学和管理学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税务筹划是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更需要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实施。故税务筹划方案一定是千人千面的,必须由专业的服务机构进行。
随着税务监管的规范化,很多地方对企业和个人纳税的要求也越来越精细化,比如很多地方希望本地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在本地注册商事主体从而实现本地完税,这也考验税筹服务机构的实力和专业性。快商科技一直都在努力完善此方面工作,预计在2022年将在全国25个省市落地,满足全国电商从业者本土化业务布局。
知识经济:近期很多直播带货机构面临税务问题,你们有何建议?
华少:首先,网红企业应当展开自查,排查风险,降低损失。网红企业确有薇娅案所涉问题的,应自觉开展自查补税,争取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2021年9月及最近各地方税局发的通告中,均表明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在指定期限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要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偷逃税的可处50%到5倍罚款,大家一定要抓住这次宽大处理的机会。
其次,对于无法识别自身税务风险的网红企业,应聘请专业的服务机构协助,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梳理排查,合理补税,排除风险。
最后,公司要对业务进行重新梳理和安排,进行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对企业已经发生的“存量”业务很难再去干预,但对于以后的“增量”业务,我们还是可进行适当规划,选择合理的经营模式,以适当降低经营风险和整体税负。价值链的拆分与重组,税收优惠的利用,地区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运用,实质运营的支撑等,这些都是常见的税务筹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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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大数据时代的纳税
知识经济:大家非常关注“金税4期”的来临,它会带来什么样的根本性改变吗?
华少:新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而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非税”业务实现更全面监控;各部委、各银行等参与机构搭建信息共享通道;企业相关人员基础信息、企业纳税状态、登记注册信息核查;“税费”全数据全业务流程“云管理”,为智慧监管、智能办税提供基础条件。
各部门基于大数据的数据共享,可以实现每个市场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画像”,未来每一家企业在税务部门面前都是透明的。
数据更加精准,所谓的精准就是说随着数据越多,画像越准,涉税风险也越来越明显。比如说稽查,先归集疑点数据,发现风险点,稽查局再“按图索骥”去稽查,实际上就是将稽查过程变成了“查证系统筛查的风险点”的过程。
这一切的实施意味着企业越来越多的数据将被税务机关掌握,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令企业在税务上“动歪脑筋”的想法也会一去不复返。
知识经济:那我们应该怎样应对这样一种本质上的变化?
华少:对企业来说,要谨慎对待任何一个纳税事项的申报,确保数据真实,申报及时。平常积累的风险点越少,大数据越分析不到,这样的企业才是安全的;未来监管会越来越严,越合规的企业,发展越不受限制。企业要不断适应变化,用技术和管理降本增效,同时学会借力,咨询专业的财税服务机构,采用合法的税务筹划来降低企业税负,规避企业运营中的税务风险。
对财务来说,要重视外部的涉税事项,不断学习专业知识,以提升专业的财税风险控制和应对能力。
对个人而言,个人的房产、银行、交易等数据都被掌握在税务局的大数据库中,随着国家对个人的税务监管越来越严,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切以规范为重。
知识经济:2022年3月1日开始,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这对社交零售行业有何影响?
华少:随着2022年3月 1号开始,个人微信、支付宝账号不能做经营收款,收款需要商户号,数据将被监管认定是经营收入或劳务所得收入。那么,所有的直销商、微商代理、社交商业推广员、网络交易从业者、线下商户都需要纳税了。
这一点必须重视,因为目前淘宝系已经传出,所有淘宝系的淘客都要开始交税并且被要求追查两年。
相比45%的个税,采用个体户做收款主体纳税完税,如果可以核定征税将大大降低税负;哪怕要查账,起码可以做成本抵扣,也能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
知识经济:这次集中查税事件,是否意味着以前很多处于模糊地点,或者说灰色地带的节税避税方式行不通了?
华少:大家一定要有个清醒认识,国家在税制上没有模糊点,没有灰色地带。我国公民以前纳税意识相对比较薄弱,但随着国家税制不断完善,监管不断严格,不正当的税收筹划之热终会退潮,我们只能秉承合理合法税收筹划,反对没有底线的恶意筹划。
正确合理地使用税筹,可以为企业降低税负,查税虽然短期会有阵痛,但长期来讲肯定是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毕竟,谁不愿意堂堂正正,没有后顾之忧地挣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