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赫普曼有罪
初春三月的新泽西州乡间,乍暖还寒。尽管有母亲安妮和保姆蓓蒂的悉心照料,一岁零八个月的小查尔斯·林勃还是感冒了。小查尔斯是查尔斯和安妮·林勃夫妇的长子,昵称查理。这天天刚擦黑,两个女人给查理喂过药便哄他早早地睡了。她们在查理的法兰绒内衣外面又套了一件连衣裤,再盖上厚厚的绒毯。为防止孩子夜里蹬开被子,她们用别针把绒毯别在床垫上。外面下着大雨,蓓蒂关好了两扇窗户,可不知什么时候墙角那扇窗户的窗闩坏了,安妮过来帮着蓓蒂一起关也没关上,只好随它去了。安妮在7点半回到起居室,一边继续写作,一边等丈夫回家。她自小就想当一名作家。蓓蒂又在查理的房间里忙活了一阵,于7点50分左右离开。
8点25分,查尔斯·林勃上校回到家里。晚饭后夫妻俩来到起居室。大约9点半左右,查尔斯觉得外面好像有什么动静,他对安妮说:“我好像听见了木头断裂的声音。”但谁也没有出去察看。也许是风雨刮断了树枝吧,这事以前发生过。
10点,安妮上楼沐浴准备就寝。蓓蒂来到查理的房间插上电热器。她感觉那屋里异常的安静,因为她没有听见查理的呼吸声。蓓蒂伸手摸摸孩子的小床,绒毯还在,可孩子没了。蓓蒂拧亮灯,在屋里各处找了一遍,然后惊恐万状地闯进安妮的卧室。安妮强作镇静地说,查理可能跟他父亲在一起吧。
蓓蒂跑到楼下图书馆:“林勃上校,你有没有抱走孩子?”
“没有,当然没有。他不是睡了吗?”
“可他不在床上。肯定是你抱走了。你可别逗我。”蓓蒂差点哭出了声。
查尔斯、安妮和蓓蒂一起回到查理的房间。但见墙角那扇窗户敞开着,窗下的箱子和地板上各有一个泥水脚印,窗台上搁着一封信。查尔斯告诉两位女人不要碰这些东西。他冲进主卧室从壁橱里抓出一支来复枪,一边推枪栓一边奔向楼外。四周烟雨茫茫不见一个人影。
查尔斯对安妮说:“他们偷走了我们的儿子。”这句话成了第二天报纸头版头条的标题。
查尔斯马上吩咐管家向当地警署报警。那时候电话还不是很普及,在这个叫做霍普威尔的小村子里,除了林勃家以外,只有农场和镇上的商店有电话,而且通常是几家合用。夜班接线员一看这个号码就知道是索兰山下梭罗岗新建的林勃庄园打来的。电话转到霍普威尔警署,值班警员乔斯·威廉逊从话筒里听到林勃府上那位英国男管家平静而呆板的声音:“林勃上校的儿子被绑架。如果方便的话请您赶快来一趟。”
查尔斯本人又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他的律师亨利·布勒京里其,另一个给新泽西州警署。
10点35分,乔斯·威廉逊和警长哈里·沃尔夫到达林勃庄园时,林勃上校正手持来复枪等在大门口。
他带着他们来到屋子外面查理房间的窗户下,一串脚印从这里往西南方向而去。在大约75英尺处有一截折断的木梯,不远处又有两截,大概是绑匪抱着孩子从二楼的窗台下来时梯子断掉了,这也许就是查尔斯在起居室里听到的声音。梯子做得很粗糙,一看便知是自制的,但设计得还不错,每一截都比下面一截稍窄一点。梯子上的踏板,依林勃的看法,“好像是用木箱上拆下来的木板做的”。据后来木材专家亚瑟·寇勒的检验结果,木梯上第16块踏板的木质与整架梯子的其他木料不一样,很可能是从别的什么地方拆下来的。三个人还在木梯旁边的泥地上发现了一把凿子和一只用来把两截梯子连在一起的接合销。窗户底下的黏土墙上有两个坑,地面上也有两个坑,显然是将梯子靠在墙上时留下的。他们很小心地不去触摸这些可能的现场物证。
快到11点时,州警署的几名警官冒雨赶到梭罗岗。他们告诉林勃上校,州警署总部已向各分署发出警报,要求在各地设置路障,检查过往的行人车辆。警署还派出大批人员挨户叫醒霍普威尔镇的居民了解情况。林勃和他们一起再次查看了木梯和脚印,并顺着脚印追踪到了一条叫做菲塞贝德巷的小路,在这里,脚印终止在两道车辙旁边。
查尔斯与众人来到查理房间,他指着窗台上的信封告诉警方人员说,那肯定是绑匪留下的。信封封了口,上面什么都没写。一名警员奉命拆开信封。查尔斯猜得没错,那是一封赎金索取信:
亲爱的先生!
准备好5万美元,面值20元的215万,10元的15万,5元的1万。二至四天后我们将通知你把钱放在何处。
我们警告你此事不许张扬更不许报警。我们会照顾好孩子。
我们所有的信都会有如下的标志和3个孔。
信是用蓝色的墨水笔手书而成。所谓标志即两个蓝色的比25美分硬币稍大的圆圈,圆圈相互重叠处有一个5美分硬币大小的红色实心圆,圆的中央有一个方形穿孔,另外两个方形穿孔分别在两个蓝色圆圈的外面,3个孔水平排列。从信中特殊的措辞与拼写方式判断,执笔者应该是德国人或斯堪的那维亚人。比如,“不”(not)被拼成note,“好”(good)写成gut,等等。
至此,林勃幼童绑架案正式立案,日期是1932年3月1日,星期二。
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和现在比起来可以说是一个乱世。自19世纪末兴起的禁酒运动终于在1919年迫使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对宪法第18款的修正案。新法律禁止在美国境内制造、销售、运输或进出口任何种类的酒,包括烈酒、果汁酒甚至啤酒。最初,那些嗜酒如命的酒徒醉汉们悄悄在家里支起烧酒锅。很快,地下作坊、非法酒店和黑酒市场应运而生。就像在毒品交易中一样,大大小小的黑帮组织也相继出现。很多后来著名的黑手党家族都是当年靠黑酒生意起家的。不到十年,黑酒的制造、销售、走私和与此相关的黑帮活动遍及全国,犯罪率居高不下,令警方和政府十分头痛。于是又有人呼吁废除第18款修正案。(此项修正案后来在1933年得以废除)。
这段时期还发生了一桩举世震惊的历史事件,即1929年10月29日纽约股市大崩溃及接踵而至的经济大萧条。六个月内,全美有400万人失业。到1931年年底,失业人口激增到1350万。上千家公司倒闭,几百家银行关门,数以万计的人们失去了他们的农场、作坊和房屋,即使那些仍能勉强维持一份工作的人,工资也降到原先的一半甚至更低。
与此同时,大大小小的绑架案骤增。股市大崩溃以前,绑架主要发生在黑帮之间的争斗、火并和黑酒交易,被绑架的人质多为成人。到1931年年初,绑架成了一大挣钱的行当,目标大多是富有家庭,而且被害者蔓及到儿童。但像小林勃绑架案这样成为全美乃至世界若干国家头条新闻的却并不多见,这是因为他有一位在当时名声极为显赫的父亲。
查尔斯·奥古斯图·林勃于1902年2月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小镇利托菲尔斯。他的祖父母来自瑞典,外祖父母来自英国。林勃的父亲也叫查尔斯,是一位农场主兼政治家,曾当选过国会参议员。他与妻子依婉琪琳·蓝德虽从未离婚,但很早就分居了。查尔斯·林勃是随母亲长大的。就像所有的孤儿寡母一样,依婉琪琳对查尔斯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她几乎从不与儿子亲昵,母子俩互道“晚安”时只是握手。
查尔斯长成了一个害羞的大男孩。他很少与姑娘们接触,也从不沾烟酒,唯一的坏习惯就是飙车——汽车和摩托车。查尔斯在18岁时考入威斯康星州立大学,两年后辍学转入飞行学校。他以坚强的毅力战胜了恐高症,七个月后成为一名飞行员。
那时候的飞行员大概就像现在的宇航员一样凤毛麟角。莱特兄弟发明的第一架飞机上天是在1903年,距查尔斯·林勃当上飞行员不过20年。1924年1月,查尔斯加入美军并进入军事航空学院。一年后,他在全班104位学员中以第一名的成绩名列该届19名毕业生之首。当时美军中还没有正式的空军,军队也不需要常备飞行员,但林勃还是被空军后备队破格授衔少尉。
从此,飞行便成了查尔斯·林勃的第二生命。1926年4月,他被圣路易斯一家公司录用,成为第一批运送航空邮件的飞行员之一。同年秋天,他听人说起纽约旅馆业大亨睿蒙·奥泰格在1925年设立了25万美元奖金,准备颁发给第一名只身直航跨越大西洋的飞行员,一年多来竟无一人接受挑战。林勃忍不住要一试身手,他四处奔波寻求资助,建造了他的座机“圣路易斯之魂”。
1927年5月20日凌晨,25岁的查尔斯·林勃驾驶着“圣路易斯之魂”从纽约长岛的罗斯福机场出发,向法国首都巴黎飞去。这架噪音很大的单引擎飞机上没有无线电,查尔斯只能靠一只罗盘、一张折叠地图和天上的星星辨别方向。他为这次飞行准备的全部食品只是五片三明治和一些水。
世界许多国家的媒体——当时只有报纸和广播电台——通过跨越大西洋的电缆跟踪报道了这次历史性的飞行。经过33小时29分钟,穿越3735英里,查尔斯·林勃于次日到达法国上空,绕埃菲尔铁塔旋转一周后降落在巴黎郊外的那波盖特机场。十几万法国人以盛大的仪式迎接了这位一夜成名的英雄。
当他回到美国时,整个纽约为之沸腾。查尔斯·林勃被空军后备队授予上校军衔,被国会授予荣誉勋章和杰出飞行十字勋章。邮电部为他发行纪念邮票,电台播放着为他作的歌曲。人们称他为“幸运林迪”、“孤胆雄鹰”。他当选为《时代周刊》的第一位“年度新闻人物”,并被若干刚创办或正在筹建的航空公司聘为技术顾问。直到1999年,他还被提名为《时代周刊》的“世纪人物”。
应美国政府的要求,林勃作为合众国的友好特使飞往世界各地访问兼开辟航线。他在墨西哥遇到了未来的林勃夫人,安妮·司班瑟·莫洛。安妮的父亲是美国驻墨西哥大使,也是一位颇有影响的银行家。20岁的安妮业已显示出她的写作天赋,大学时期她曾在校刊上发表过诗歌小说,还两次获得学校的文学一等奖。
查尔斯和安妮于1929年5月27日结婚。次年3月,怀孕的安妮考取了飞行执照,并成为查尔斯的副手、无线电操作员和导航员。4月,夫妻俩以14小时45分钟的成绩打破了从洛杉矶到纽约的飞行纪录,他们也被媒体誉为“蓝天第一情侣”。
1930年6月22日,在她24岁生日那天,安妮生下了小查尔斯·奥古斯图·林勃。报纸在头版报道这条消息时,称这个著名的婴儿为“鹰宝宝”和“小林迪”,因为他的父亲叫“孤胆雄鹰”、“幸运林迪”。“鹰宝宝”刚过了一岁生日,林勃夫妇把他留在外祖父母家里,然后双双飞往远东,考察开辟美国到中国的航线。可惜由于安妮父亲病故,这一项目未能完成。
查尔斯和安妮都不善应酬。为了躲避记者们的追踪,他们挑选在远离闹市的清静小镇霍普威尔附近的梭罗岗安家。林勃家的新居共有14个房间,整座庄园占地400公顷。绑架案发生时,房子尚未完全竣工。所以从头年10月搬入以来,林勃一家只在梭罗岗度周末,星期一早晨工匠们上班以前离开,查尔斯去纽约上班,安妮带着孩子和保姆回新泽西州英格坞的娘家,一家人在那里一直住到下一个周末。
但这个规律在1932年2月29日这一天被打乱了。由于小林迪感冒,林勃和家人没有如往常一样在这个星期一的早晨离开霍普威尔。第二天,如查尔斯·林勃多年后在自传中写道:“一场永远改变我们生活的悲剧发生了。我们的儿子小查尔斯遭绑架……他二十个月大,亚麻色头发,蓝眼睛,刚开始学说话。”
越来越多的警方人员赶到梭罗岗,州警署署长诺曼·西瓦可普上校也到了,他是60年后指挥1991年波斯湾战争“沙漠风暴”的西瓦可普将军的父亲。在短短的几小时内,林勃庄园里聚集了不下200人,差不多每个人都要亲自到各处查看一遍。但不知何故,没有任何人丈量脚印的尺寸,或拍摄照片,或用胶泥印下鞋底的花纹(至少后来警方的报告中没有这方面的资料)。警方也没有在现场各处,包括所有的物证上发现任何指纹,可见绑匪作案时戴了手套,也说明这是一桩经过精心策划的绑架案。
天刚蒙蒙亮,林勃庄园四周已云集了无数的记者和围观者,大大小小的路上停放的车辆首尾相接,延绵将近一英里。霍普威尔镇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来了。西瓦可普上校指挥近百名军警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现场警戒起来,但绑匪留下的一些线索到此时可能已经面目全非,甚至荡然无存。
另一件让西瓦可普上校伤脑筋的事,是他和林勃上校意见不合。作为全州警方的第一把手,他要求尽快缉捕凶犯归案。但作为父亲的另一位上校却坚持要保全儿子,查尔斯甚至不在乎凶犯逃出法网,他对警方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让小查理平安归来。争论的结果是西瓦可普上校让步,一切都按林勃上校的旨意行事。
3月2日,消息通过收音机和报纸传遍全国。从东海岸到西海岸,各地军警和民众自发行动起来,协助搜寻小林迪和绑匪。从新泽西州到纽约的所有桥梁和隧道都设立了关卡,纽约附近所有进出港的船只都必须靠岸接受检查。在后来的几天里,警方接到了数以万计的电话和各种形式的报告,有人声称看见小林迪和陌生人在一起,也有黑帮互相指责诬陷对方涉嫌此案。有一个人开着一辆新泽西州牌照的车去加利福尼亚,路上竟被警方迫停107次!
与此同时,林勃庄园外,记者们用帐篷等支起了临时住所,因为霍普威尔镇上唯一的旅馆已经爆满。林勃庄园内,警方搬来了当时最先进的各种仪器,把车库变成了现场指挥部,起居室则是新闻发布会场,怀孕四个月的安妮还得不时让出主卧室供办案人员们开会。饭厅和楼道里摆放着大小不一的各式床垫睡袋,连楼梯上都坐满了人。20多架电话机不分白天黑夜地响,还有三名警员专管拆看信件,以寻找与案子有关的线索。
由于是林勃的案子,与新泽西州相邻的各州警署,如纽约、宾夕法尼亚等,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联邦调查局、联邦经济情报局、税务局和邮检局等政府机构也主动提供合作,但统统被西瓦可普上校谢绝了,他不希望别人插手他职权以内的事。
关于本案一开始有三种不同的看法。林勃上校认为此案系专业绑匪或黑帮所为,因为当时黑社会极为猖獗,涉及黑帮的绑架案多不胜数。但据西瓦可普上校的推断,作案人应是与职业绑匪或黑社会无关的本地人,其理由是,尽管5万美元在当时是一个不算小的数额,但职业绑匪或黑帮的赎金要价比这高得多。西瓦可普上校所在州警署的首席侦探凯顿中尉,则把目标对准林勃府和安妮娘家莫洛府内的上下人等,以及为林勃家修建新宅的工匠们。种种迹象表明,作案人应该是有内应的。比如说,绑匪知道因为孩子着凉,林勃一家没有如往常一样,在星期一早晨离开霍普威尔去英格坞安妮的娘家。
林勃上校严格限制向警方通报的信息以及警方的行动,他不想吓退了绑匪。林勃自己还组成了某种形式的委员会或核心小组,包括他本人、他的律师和好朋友亨利·布勒京里其、西瓦可普上校和后来曾竞选纽约州长的比尔·唐诺凡。四人小组首先在各地方报纸和某些全国性报纸的头版发布了一条关于小林迪饮食的消息。案发时孩子正在生病,他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进餐。
四人小组做的第二件事是通过秘密渠道与黑社会联系。在此之前曾有一宗绑架案,被一伙黑帮绑架的人质,百万家产继承人妮儿·多尼利,被另一伙黑帮救出,不但免去了赎金而且毫发无损。林勃希望他也能碰上这样的奇迹。很快,四人小组接到不少黑帮团伙开出的价码,但林勃上校的这一举动也受到许多宗教组织的谴责。更糟糕的是,他们激怒了绑匪。
3月4日,四人小组收到寄自纽约布鲁克林的第二封赎金索取信。和留在窗台上的第一封信一样,信是用蓝墨水笔写成,右下角有3个圆圈和3个孔的标志,而且其语言与拼写风格也与第一封信相同。根据信的内容判断,绑匪并非黑道人物。
亲爱的先生:我们曾警告过你不许张扬也不许报警,现在你必须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就是说,我们决定暂且不把孩子送还给你。在警方和报界平静下来之前,我们将不再与你打交道……我们本来只要5万美元,但现在看来我们需要再增加一个人照顾孩子。所以赎金的总额将增至7万美元。
3月5日,绑匪又寄来第三封信。除了重复第二封信的内容外,还说孩子被照顾得很好,按报纸上提供的食谱进食,等等。信中要求林勃物色一位中间人,通过他与绑匪联系。
72岁的约翰·F·康顿博士曾任纽约布郎克斯一所公立学校的校长兼体育教练,退休后仍每周两次在福德汉大学授课并经常给报纸投稿。3月8日,他写信给当地的一份小报《布郎克斯家乡新闻》,说他乐意做林勃与绑匪之间的中间人,并表示愿意出资1000美元加进赎金中。这封信发表在《布郎克斯家乡新闻》的头版。第二天,3月9日,康顿博士收到一封信,信封里有一张纸条和另一个信封。条子上说:
亲爱的先生:如果你乐意做林勃一案的中间人,请务必严格按我们的要求行动。亲自将这封信交给林勃先生,信中自会向他解释一切。此事不可告诉任何人。如果我们发现有人向媒体或警方泄密,所有的行动将被取消,交换计划将再次推迟。当你从林勃先生处拿到钱后,在《纽约美国人》报上登四个字:钱已备好。见字后我们将给你进一步的指示。别担心,我们不会要你的1000美元,你自己留着好了。
但一定要严格按吩咐办事。每天晚上6点至12点请务必在家里等候——我们将在这段时间与你联系。
条子的背面画了一张用于装赎金的盒子的草图,并标明盒子的尺寸为7×6×14英寸。
康顿博士后来说,他压根儿就没想到绑匪会读这么一张小报,更不曾想他们真的会挑中了他。康顿先打电话到林勃庄园,然后和一位朋友星夜赶往霍普威尔。经四人小组鉴定,这封信确实出自绑匪之手。为了躲过记者们的耳目,四人小组为康顿取了一个假名珈夫瑟,念起来很像他名字的缩写J·F·C。林勃上校让他的律师亨利·布勒京里其送康顿博士回布郎克斯,并住在康顿家里。
广告登出的同一天绑匪的电话就来了。康顿博士觉得对方听上去口音很重,像是德国人或斯堪的那维亚人。他还在背景中听到了意大利语。第二天晚上,一位出租车司机约塞夫·庇隆,给康顿博士送来一张字条。庇隆说有人拦下他的车给了他1美元让他送这张条,他记不清那人什么模样。条子要康顿到一个地址去取另一张条。
按照第二张字条的指示,康顿博士于3月12日夜晚来到林坪公墓正门,但他并没有带钱来。在大萧条时期,即便如查尔斯·林勃这样的大款,要筹到7万美元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办到的,他得卖掉他将近五分之一的股票。而且康顿博士认为,首先要拿到孩子还活着或孩子确实在这伙绑匪手里的证据才能付钱。康顿的朋友奥尔·瑞奇开车送他到林坪公墓时打趣他说:“他们今晚要是毙了你,埋起来倒省事。”康顿谢绝让瑞奇留下等他,自己一个人在大门口踱了好半天,才远远地瞧见有人朝他挥动着一条白手帕示意。来者自称“约翰”,说他只是绑匪中的一员。他同意寄一件孩子的衣服给康顿博士,以证明小林迪平安无事。为与自己的名字“约翰”相区别,康顿后来管那人叫“墓地约翰”。
3月16日,康顿博士收到小林迪的连衣裤。林勃上校乔装打扮亲自到康顿家鉴认,那确实是3月1日晚上查理睡觉时穿的。小衣服里还夹了一张纸条,指示珈夫瑟——康顿博士在赎金准备好后再登一条广告:“货收到,钱已备齐。”当时没有任何人想到要绑匪摁了小林迪的指纹寄来,与他在玩具上留下的指纹比较。后来的专家们认为这实在是一个严重的疏忽。
准备赎金花去了两个多星期。最初,林勃上校拒绝警方提出的记录钞票号码的建议,但财政部官员坚持要求必须这样做。赎金中的绝大部分使用了金圆券,这是一种可以兑换黄金的货币,它和相同面值的一般货币看上去几乎完全一样,只多一个黄色的圆形印记。当时联邦政府正逐步从民间回收金圆券,收银员收到金圆券后都交到银行,不会再作为零钱找补给顾客,所以这种货币在市面上越来越稀少。赎金中所有钞票的号码都互不相连。几位财政部工作人员和银行职员用了整整8小时记录全部纸币的号码,用小号字体打印成册后共57页。之后,25万份这样的号码册被秘密发送至全美各地每一家银行。
按“墓地约翰”所言,赎金分成两包,一包5万美元,其钞票的面值及数量与留在窗台上的第一封赎金信要求完全一样。另一包2万美元,因为绑匪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所以警方在里面放进了更容易追踪的面值50美元的金圆券。
这期间,不时有一些行迹可疑的“推销员”找到康顿家,他们只敲康顿的门,而不去其他邻居家,显然是绑匪成员在监视珈夫瑟——康顿博士。林勃上校坚持不许警方调查这些“推销员”以免打草惊蛇。
又经过若干广告和邮件的交流,终于,在4月2日这天傍晚,林勃上校和亨利·布勒京里其开着奥尔·瑞奇的车从银行取出两包赎金来到康顿家里。7点45分,一位出租车司机给康顿博士送来一张纸条。康顿的女儿刚好回娘家串门,走到门口接了条子,她并不知道内情,所以没有记下出租车的牌照等线索。康顿和林勃立即带着赎金出发,由林勃开车,按条子上的地址找到一家花店,从一张桌子底下抽出另一张纸条,再根据上面的指示来到韦特摩街。
韦特摩街是一条僻静的泥泞小路,紧靠雷蒙德公墓南端。林勃把车停靠在街角处,康顿博士按绑匪字条的吩咐,下车穿过马路到街对面,然后顺着灯光昏暗的小路往前走。他一直走到公墓的尽头也没见一个人影,于是他又返身回到林勃停车的地方,隔着马路大声说:“这儿好像没有人。”就在此时,从康顿身后的墓地里传出一个声音:“嗨,博士,这儿,在这儿。”
康顿博士循声走进夜色朦胧的雷蒙德公墓,恍惚看见一个身影在墓碑间穿行。他跟着那个影子走了大约5分钟,忽听得灌木丛中传来一声“哈罗”,又是那位“墓地约翰”。康顿说他没有带钱,他需要一张字条说明孩子一切都好,而且在见到小林迪之前,他只能先付5万美元。这些话似乎并未引起“墓地约翰”的不快。15分钟以后,他拿着一张条子回来。康顿博士带着字条回到车里取了钱交给他。“墓地约翰”临走时告诉康顿,小林迪在一条叫做“尼利”的船上。他还交给康顿博士一个信封,说信里详细地说明了如何找到“尼利”。但他警告康顿要过了6小时才能看信。
康顿把“墓地约翰”的信交给了林勃上校。迫不及待的林勃等车刚开出一英里左右就把信拆开了。信上说“尼利”是一条28英尺长的小船,停泊在马萨诸塞州伊丽莎白岛海岸的马颈海滩和盖赫德之间。船上和小林迪在一起的两个人是无辜的,请不要为难她们。
第二天凌晨,在美国海军和海岸警卫部队的鼎力协助下,林勃驾驶海军的水上飞机——一种可以停靠水面的飞机——从康涅狄格州桥港市的海军基地出发,与水面上数艘海岸警卫部队的舰艇一起,开始了整整两天的搜寻,但最终也没有找到那条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小船“尼利”。
与此同时,联邦调查局第一次介入林勃幼童绑架案。他们一边找约翰·康顿博士谈话,一边派出大队人马搜查雷蒙德公墓,结果只在一块墓石上发现了一只脚印。虽然当时将这只脚印拍了照并印了胶泥模,但后来却没有作为物证提交法庭。
愤怒和失望并没有使查尔斯·林勃死心,他继续通过各种渠道企图再次与绑匪接触。更多的人自愿要求担当牵线搭桥的中间人,其中不乏德高望重的名人,也有乘人之危的骗子。
5月12日,绑架案后的第73天,林勃正在一条搜寻船上休息,他的助手们接到新泽西州警署署长诺曼·西瓦可普上校发来的加急电报。没有人拆开电报,但大家已经从收音机里听到了那条令人心碎的消息。助手们犹豫着谁也不愿意将电报送进林勃上校的舱房里。
那天下午3点15分,两名卡车司机,威廉·艾伦和奥维尔·华生,开车到霍普威尔送货。他们把车停在离林勃庄园约两英里处的普林斯顿-霍普威尔公路旁,威廉需要方便一下。天上下着细雨。威廉走进路边的树林,当弯腰钻过一枝低垂的树枝时,他看见地上有一个像骷髅一样的东西。威廉顺手捡起一根棍拨开覆盖其上的树叶,只见一具已经腐烂的婴儿尸体脸朝下躺在一个浅浅的坟坑里,尸体用一块布毯包裹着,尸身上爬满了小虫子。威廉吓得赶紧跑回车里,和奥维尔一起赶到霍普威尔镇。他们在一个理发店找到了警员乔斯·威廉逊。
保姆蓓蒂和查尔斯·林勃先后确认了小林迪的遗骸。辨认的特征包括牙齿的数目、亚麻色的头发、两个叠在一起的脚趾、还有法兰绒内衣和尿布等。第二天,林勃上校在警方的陪同下,将小尸体送到新泽西州临顿火葬场火化。此时距两名卡车司机发现尸体不到24小时。
因为警方指定的验尸官关节炎发作,那具小尸体只在火化前由一位殡仪馆主任草草地作了一下检查。
他发现孩子的颅骨上有四处裂痕和已经变质的血痂,由此推测查理死亡的原因应是头部受到重击而造成颅骨骨裂。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判断,死亡时间很可能就是绑架案发生的当晚。估计当绑匪抱着小林迪从窗台上爬下来时,因木梯断裂孩子掉到了地上。警方认为作案人并非有意要加害于小林迪,这只是他们行动中的一个意外事故。
但不管怎么说,对林勃夫妇而言,结果都是一样。他们的希望彻底破灭了。警方也不再有任何顾忌,他们终于可以大张旗鼓地搜查绑匪,但可能为时已晚。
5月23日,新泽西州州长哈里·摩尔宣布,悬赏25万美元缉拿本案凶犯。赎金索取信的拷贝也发往各地警署和监狱,以与在押犯人的笔迹对照。警方还请来心理学专家达德利·肖菲尔德医生分析罪犯特征。肖菲尔德医生认为,绑匪系德国人,40岁左右,已婚,个子与身材和林勃上校相近,曾有犯罪前科,患精神分裂症,性多疑。他甚至推测在“墓地约翰”交给康顿博士的最后一封信中,执笔者曾下意识地写下了“岗赫路”的头几个字母,后来又改为“盖赫德”。“岗赫路”是当时纽约布郎克斯的一条主要街道。
在其后的两个月里,新泽西州警署首席侦探凯顿中尉率领警员们集中盘查林勃和莫洛庄园里的工作人员,重点怀疑对象一是查理的保姆蓓蒂,一是莫洛庄园的女佣微俄莉特。蓓蒂是最后一位看见小林迪活着的人。那天傍晚在孩子失踪之前,她的男朋友曾往林勃庄园给她打过电话。警方经反复查证,最后确定他俩是清白的。
微俄莉特的疑点在于她的说辞前后不一。1932年6月10日,警方打电话到莫洛府通知她去警署谈话。微俄莉特听说后立刻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我不去!我不去!”然后冲出屋外。等人们再看见她时,她已服氰化钾自尽。后来警方终于查明,微俄莉特惊恐的原因是她和她的男朋友涉足黑酒生意,与绑架案无关。这桩人命官司震惊了公众,美国和英国的报纸纷纷载文,要求惩罚将微俄莉特置于死地的凶手。
约翰·康顿博士也一度被列为警方的怀疑对象。一名找他谈话的警官一口咬定康顿和他的同伙私吞了赎金,然后编出“墓地约翰”的故事来蒙骗众人。实际上,康顿博士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了12万多美元的“差旅费”,先后到各地警署辨认了上百名嫌疑人和37万多张照片。
1932年8月16日,安妮生下了林勃家的第二个儿子乔。这个知名的家庭在收到无数祝福的同时,也接到不少威胁要绑架乔的恐吓信。
林勃幼童绑架案唯一的正面效应是促使国会通过了绑架案法,亦称林勃法。在小林迪遭绑架时,联邦调查局尚无权过问此案,因为没有证据证明绑匪已经离开新泽西州。按照林勃法,如果被绑架人质一周内还未返回,则可假定罪犯已跨越州界,联邦调查局即可出面参与破案。一年后,林勃法修正案进一步授权联邦调查局可在24小时后介入,而且一旦人质遭到伤害,罪犯将被处以极刑。
随着案情的发展,侦破工作的区域重点逐渐从新泽西州转入纽约,这是诺曼·西瓦可普上校所不希望看到的。一开始,他甚至拒绝向纽约警署提供赎金索取信样品等资料。
在赎金交付后的第三天,1932年4月5日,第一张2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出现在曼哈顿上城区西部的东河储蓄银行。糟糕的是,这条消息第二天就被记者披露于报端。到1932年年底,先后共有2张20美元、4张10美元和21张5美元的赎金钞票出现在市面上,但究竟何人使用的这些钞票却始终是个谜。纽约警署主持此案的詹姆斯·棼在他办公室的墙上挂了一大张“作战地图”,每当出现一张赎金钞票,他便在地图的相应位置上摁一颗图钉。
1933年4月5日,新当选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发布一道行政命令,作为应付大萧条时期通货膨胀的特殊经济对策之一,要求中央银行在同年5月1日之前回收市面上所有总额为100美元以上的金圆券、金币等可兑换黄金的现钞或债券。也就是说,5月1日以后,一次使用或兑换金圆券的总额不得超过100美元。这将迫使绑匪尽快出手赎金中的金圆券钞票。
在5月1日前的最后一个星期,50张1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出现在位于曼哈顿的化学银行,还有50张10美元和50张5美元的被曼哈顿的制造业基金银行回收。但和以往一样,谁也不知道兑换这些金圆券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因为是在办理完兑换手续之后,才由专人将回收的金圆券逐张与赎金钞票的号码册查对,所以银行职员们在经手时并不知道哪些金圆券来自赎金。
5月1日,回收期限的最后一天,中央银行纽约分行一下子收到298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兑换表格上填写的姓名为J·J·福克纳,而地址据后来查证是假的。但那位经办的银行职员还是没记住兑换人的模样。
在詹姆斯的“作战地图”上,赎金纸币使用的区域渐渐显露出来了。最密集的是曼哈顿上城区的雷克星顿路,以及德国人集居区约克维尔。詹姆斯亲自走访了每一位经手人、银行职员和商店收银员。大多数人不记得持币者的模样,而记得的人所描述的却相差无几:白人,中等个子,蓝眼睛,瘦削的脸型,高颧骨,尖下巴,穿深色上衣,戴软毡帽,帽檐压得很低。当时的著名漫画家简蒙·巴里曼根据这些描述和约翰·康顿博士的记忆,为该嫌疑人画了模拟像。
1933年11月26日,洛意斯·谢里丹影院票房的西西·芭小姐收到一张5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当时的电影票是55美分一张,影院一般很少收到金圆券。就在西西·芭迟疑的那一刻,一个浓厚的德国口音说:“怎么呢?这是金圆券。”接到西西·芭的报告后,詹姆斯·棼在开映之前赶到洛意斯·谢里丹影院,但直到电影散场,那个座位还是空的。
从1934年1月起,就再没有人见到过5美元的赎金纸币。这一年的6、7、8三个月,没有任何关于赎金钞票的报告。直至9月,10美元和20美元的又重新开始在曼哈顿和布郎克斯出现。
1934年9月15日,星期六,晚上10点左右,一辆1930年的深蓝色道奇轿车来到雷克星顿路和127道交界处的一家加油站,车主掏出一张10美元的金圆券付5加仑汽油钱共计98美分。加油站的工人瓦尔特·莱尔怕这张面值不算小的钞票是假币,便顺手把道奇的牌照号码写在了纸币边上——4U13.41。
9月17日,布郎克斯的科恩交易银行将这张钞票连同另一张1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一起交到了纽约警署。
詹姆斯·棼马上通过纽约市机动车辆管理处查到,深蓝色道奇轿车的车主名叫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男,35岁,木匠,生于德国,无犯罪记录。赫普曼的家庭地址是布郎克斯东222道1279号,离约翰·康顿博士与“墓地约翰”第一次见面的林坪公墓仅隔六个街区。房子坐落在222道和一条步行小路尼旦巷相交的街角处,赫普曼和他的妻子安娜及九个月大的儿子租住二楼,另有两家人合住一楼。
9月18日这一天,60多名便衣警探从早到晚在赫普曼家附近转悠。他们将要逮捕布鲁诺·赫普曼,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但在行动之前,警方想搞清楚赫普曼是否携带枪支等武器。
第二天,9月19日,星期三,早晨8点15分,赫普曼从房子里走出来。他看上去确实有点像简蒙·巴里曼所画的嫌疑人,亚麻色的头发上扣一顶软毡帽,体重大约180磅左右。赫普曼穿过尼旦巷,从对过的车库里开出那辆深蓝色道奇,三辆黑色轿车立即紧紧尾随。行至东萃孟街附近,当深蓝色道奇跟在一辆笨重的清洁车后面缓缓行驶时,警探们跳出黑色轿车,将深蓝色道奇团团围定。
据说当时布鲁诺·赫普曼的反应,只是怔怔地看着几位警探,然后按照他们的吩咐,机械地将道奇车驶到路边,停靠、熄火。警探们没有从赫普曼的身上和车里搜出枪支,但却在他的皮夹子里找到又一张2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在警探们的再三追问下,被这一系列突发事变搞得惊慌失措的赫普曼语无伦次,怎么也讲不清楚这张钞票的来历,这更使警方相信他们抓对了人。
作家诺尔·贝恩在其所著《林勃绑架案》一书中指出,就当时的情形而言,布鲁诺·赫普曼唯一的疑点就是用了一张赎金纸币,但这并不构成犯罪。詹姆斯·棼和警方其他办案人员后来承认,在拘捕赫普曼时,“他们已经认定赫普曼犯有绑架杀人罪”,所以他们接下来的工作并不是试图确定赫普曼是无辜还是有罪,而是如何证明他有罪。
毕竟,这件万众瞩目曝光率极高的案子已历经两年有余,而且随着赎金钞票的越花越少,破案的希望也愈加渺茫,警方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然而,不少人担心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布鲁诺·赫普曼可能会被公正对待并得到公正的裁决吗?
赫普曼被带回家中,十几名警探正在那里翻箱倒柜地搜查。安娜流着眼泪问丈夫发生了什么事,赫普曼安慰她说没什么,大概是为了前几天赌博的事。办案人员当时并没有在赫普曼的家里抄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但却从房东太太那里拿到了赫普曼本月刚交的房租——两张10美元的赎金钞票。
在纽约警署的审讯室里,办案人员对赫普曼进行轮番轰炸,他们常常不允许他睡觉,甚至不给他食物和水。有一次,赫普曼被连续审讯12小时,还有一次30多个小时。当他的证词不能授警方以把柄时,警察们便开始揍他。他们还强迫赫普曼几小时不停地写。赫普曼的书写样品被送到笔迹鉴定专家阿尔伯特·奥斯波手里。第一次奥斯波说,他无法确定这是否和赎金索取信出于同一手笔,于是又要了一些样品。奥斯波在凌晨4点打电话告诉诺曼·西瓦可普上校,说他相信赎金索取信不是赫普曼写的。而警方的反应是给奥斯波送去更多的赫普曼的笔迹样品。
赫普曼一口咬定他没有向林勃勒索赎金,更没有绑架杀害小林迪。警方给了他一串日期和时间,要他回忆交代当时的行踪。事隔两年半,许多记忆都已经开始模糊了,但赫普曼非常肯定地说,有三个日子他记得很清楚。一是1932年3月1日,星期二,即查理被绑架的那天,他在曼哈顿的梦佳丝蒂公寓从早晨7点一直干到下午5点,下班后坐地铁到布郎克斯,再开车去安娜工作的面包房。安娜在每周的星期二和星期五上晚班,赫普曼便去那里和妻子一起吃过晚饭再回家。3月1日那天晚上,赫普曼在7点多钟到达面包房,夫妻俩9点半左右离开后就直接回家了。第二天,当赫普曼乘地铁到梦佳丝蒂公寓上班时,他从报纸上看到了小林迪被绑架的消息。后来警方从梦佳丝蒂公寓查到了赫普曼那天的工作时间卡,证明他讲的是实话。
另一个日子是1932年4月2日,星期六,那天晚上约翰·康顿博士把赎金交给了“墓地约翰”。赫普曼说,他记得那一天是因为那是他在梦佳丝蒂公寓工作的最后一天,而且他和他的朋友汉斯·克罗宾总是在每月的第一个周六聚在一起演奏乐器。那天晚上汉斯和往常一样在赫普曼家玩到半夜。
第三个日子是1933年11月26日,一个操德国口音的客人在洛意斯·谢里丹电影院用5美元的赎金金圆券买了一张电影票。那天刚好是赫普曼的生日,他和安娜请了好些朋友在家里开派对。
办案人员同时在两间不同的审讯室里提审汉斯和安娜·赫普曼,他们的供词相互吻合。
当警方问及赫普曼经常没有工作,但日子过得似乎并不那么紧巴时,赫普曼回答说他一直都在做股票并且手气不错。这点后来也得到证实。而且,赫普曼又说,他还和一个朋友埃塞多·费奇,一起倒腾毛皮生意,警察在他家搜出的海豹皮就是他俩共同拥有的。埃塞多·费奇于1933年12月初回德国过圣诞节,第二年3月29日因患肺结核在那里去世。
赫普曼甚至向办案人员承认了他是偷渡入境的非法移民,但在两件事情上他却撒了谎,一是说他不曾有过犯罪记录,二是否认他还有更多的金圆券。
警方继续在赫普曼的住所搜查。一名警探注意到车库墙上有一块木板似乎与整体格局不太协调,“也讲不出为什么,就是觉得不对劲。”这位警探后来说。木板被撬开了,里面藏了两个小包,一个包里是100张1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另一个包里有83张。
这个新发现使办案人员兴奋不已。他们掀翻了整个车库,又找到一个盒子,里面装有12个小包,共计11930美元,全部都是赎金金圆券!加上后来再找到的840美元,一共是146万美元,占全部赎金的将近三成。办案人员认为,这就叫做“证据确凿”了。
赫普曼对此又作何解释呢?他给了一个警方称之为“费奇故事”(FischStory)的说法。“费奇”与英文中的“鱼”(fish)发音接近。Fish Story(鱼的故事)的原意是讲,一个人去钓鱼回来总是吹嘘他钓的鱼有多么大,但是谁也没有亲眼见到过。因为美国人钓鱼只是为了娱乐,等鱼上钩后又放回到水里。赫普曼说,埃塞多·费奇赴德国探亲之前,曾在他家里寄放了一些东西,包括一些毛皮、一个箱子和一只鞋盒。他们当时把鞋盒放到厨房柜子的最顶上一层,后来就把这事儿给忘了。直到赫普曼被捕前三周,1934年8月底下了一场大雨,厨房的屋顶漏水,赫普曼把柜子里的东西全都搬出来时,才又看见那只鞋盒。赫普曼恐怕里面装了什么不能沾水的东西,打开一看,竟是满满的一盒美金现钞。埃塞多·费奇临走之前欠下了赫普曼7500美元,赫普曼思忖再三,觉得可以从中取走属于自己的部分,于是他便开始使用费奇留下的金圆券。赫普曼说,这件事他从没对安娜透一丝儿口风,只是自己悄悄地把钱重新包好,藏在了车库里。
办案人员自然是不愿意相信赫普曼的供词。但当时的情形是,赫普曼在讲这番话时已经被连续逼供近30小时。口齿不清,神志不清。干警察的人都知道,在这样的精神状态下,几乎无人能“编”出如此不说是天衣无缝也可算说得过去的“谎言”,何况赫普曼所言在被捕前三周左右开始使用这些钞票的说法,和1934年9月赎金纸币在市面上重新出现的事实相吻合。除了警方,当时没有人知道这个情况。
不久,从德国方面传回的消息又揭穿了赫普曼的另一个谎言。
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于1899年11月26日生于德国与现捷克共和国接壤的边境小镇莎可森尼一户农家,他一直长到14岁才进学校念了几年书,然后就拜师学徒做木匠。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他的姐姐随婆家去了美国,三个当兵的哥哥都在一战前线打仗。当他年满18岁也被征兵时,两个哥哥已经阵亡,另一个不知下落。父母都舍不得把最后一个儿子送上前线,但赫普曼却从残酷的战争中活过来了。他曾两次负伤,一战结束的那一天他正躺在医院里。后来,布鲁诺失踪的哥哥也回到了老家。
战后德国的经济恐慌使整个国家陷入了困境。在短短的几年里,布鲁诺·赫普曼因偷盗抢劫如食品、煤炭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而两次被捕。第一次他在监狱里蹲了四年,第二次侥幸逃出后,赫普曼打定主意去美国。身无分文,他只能偷偷混上轮船。不幸的是,他两次被人发现,其中一次甚至已经踏上了美国国土,但最后还是被遣返回德国。有了前两次的经验教训,赫普曼终于在第三次偷渡成功。他住进了纽约的德国区,结交了不少朋友,还找到了一份工作。1928年,他娶了在餐馆做女招待的安娜,两口子克勤克俭,拼命挣钱。不久,赫普曼因精湛的技艺而被接纳为木工工会会员。
和所有的非法移民一样,赫普曼一直小心翼翼地不敢去招惹警察。在他和埃塞多·费奇打交道之前,他已经听到了一些关于费奇路数极多极野的传说,有人甚至讲费奇与黑社会有什么瓜葛。但赫普曼到底还是和费奇合伙做起了毛皮生意,而且由于费奇的神通广大,他们的生意做得还很不错。后来——在赫普曼被处以死刑之后——警方查出埃塞多·费奇经常利用他与黑道的联系买“黑钱”,即以低于面值的价格买入卖主的不义之财,再按面值使用。这当然必须得十分小心,否则一旦被逮着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据说布鲁诺·赫普曼并不是唯一的一个被费奇的“黑钱”坑了的人——如果那些赎金钞票真是费奇的。
出租车司机约塞夫·庇隆是第一个指认赫普曼的证人,尽管他以前曾说过记不清让他给康顿博士送条子的人是什么模样。在警署辨认的时候,赫普曼的两旁站着几名人高马大身着便衣的警察,庇隆一眼就认出了他。西西·芭,那位电影院的售票小姐,以及瓦尔特·莱尔,加油站工人,也先后在相同的情形下指认赫普曼为持币者。只有约翰·康顿博士始终不敢确定赫普曼就是“墓地约翰”。
一天,警方拿来一根木条,说是从赫普曼儿子房间的小储藏室里拆下来的。木条上面有用铅笔写下的约翰·康顿博士的电话号码。赫普曼始终不承认那是他写的,甚至怀疑木条是否真的取自他家。在赫普曼被判处死刑之后,有三个不同的消息来源证实,一位名叫汤姆·卡撒地的记者写下了这个号码,最初只是想开个玩笑。但有关当局并没有因此而考虑为赫普曼减刑或赦免。多年后有人提出质疑道:一个人若是家里没有电话,他怎么可能会把电话号码写在一间黑咕隆咚的小屋子里?
查尔斯·林勃始终未曾与绑匪谋面,他只在两年前的4月2日夜晚听到那一声“嗨,博士”。据约翰·康顿博士说,他听到的是“嗨,博士,这儿,在这儿”。当警方请他辨认声音时,林勃一开始坦承当时他隔了一条马路坐在车里,距离讲话的人大约200多英尺,差不多有一个街区之遥,听得并不是十分真切。但当办案人员让赫普曼说“嗨,博士,这儿”时,林勃马上说,这就是墓地里传来的那个声音。〓
至此,布郎克斯法院自认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布鲁诺·赫普曼接受和使用赃款。但诺曼·西瓦可普上校则希望将赫普曼引渡回新泽西州受审,为此警方必须证明赫普曼涉嫌绑架杀害小林迪。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证据把赫普曼与绑架案连在一起。赫普曼的律师已经从梦佳丝蒂公寓拿到了他在1932年3月1日的工作时间卡,证明在小林迪遭绑架那天,赫普曼确如他告诉警方的那样,一直工作到下午5点。这是一个非常有力的不在现场的证据。
新泽西州自始至终参与了纽约警署侦破此案的一系列行动,包括追查赎金金圆券、逮捕、鉴认,和审讯赫普曼以及搜查赫普曼住所等。当新泽西州警探路易斯·波曼第二次到赫普曼家时,他认准阁楼地板的木料和绑匪留在林勃庄园的木梯上第16块踏板相同,而且非常肯定地说地板上缺了一块。这种说法的牵强附会和荒唐应该是一目了然的。试想,赫普曼本人是一个木匠,他若是想修只梯子,完全可以顺手从随便什么地方找一块料,何苦要拆自家的楼板呢?再说,绑匪对此案的策划细心到连指纹都没有留下,又怎么可能留下这么大个破绽?但当时警方的急于求成,舆论的一边倒,再加上林勃上校的名声和小林迪的悲惨结局,使公众不去追究诸如此类的细节。人们只想尽快抓到一个不管什么人替查理偿命,哪怕是只替罪羊呢。当被告方律师要求查看阁楼时,警方一手遮天根本就不允许他们踏进赫普曼家门一步。
新泽西州警署的另一个“突破”是终于找到了一个“目击者”。米拉德·怀特住在梭罗岗一间破房子里。绑架案发生后,警方和记者曾多次找他了解情况,他一直说他从没在附近见到过一个生人,无论是案发的当日,或当夜,或前后几天。米拉德·怀特在邻居中的口碑不是特别好,他好吃懒做,“说谎话就和别人说真话一样顺溜”。事隔两年,米拉德突然想起在小林迪被绑架前,他曾看见一个相貌与赫普曼相似的人开车经过。多年后有报道说,米拉德试图向警方要钱,因为办案人员曾许诺给他300美元让他按照他们所吩咐的话出庭作证,但后来只给了他30美元。
有了这两个证据和证人,新泽西州警署成功地把罪犯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引渡到了自己的领地。
新的证据证人还在继续出现。同时,办案人员开始走访那些可能为赫普曼出庭作证的证人,多半是赫普曼的邻居和熟人。结果是,除了赫普曼夫人安娜和少数几位挚友,差不多所有其他的人都改变了证词,或拒绝出庭。多年后,这些人声称他们曾遭到警方公开的恫吓、威胁和连续不断的骚扰。
在30年代的美国司法界,靠栽赃编织罪名的事时有发生,但像林勃-赫普曼案这样公开作弊漏洞百出的实属罕见。更离谱的是,新泽西州检察长办公室发出传票,要求被告方律师将本案有关证据送去验证,结果连同梦佳丝蒂公寓工作时间卡在内的30多件物证一起不翼而飞。据说此事令布鲁诺·赫普曼的首席辩护律师爱德华·雷立十分沮丧,他就此认定这将是一场必输的官司。
1935年1月2日,轰动一时盛况空前的“世纪审判”(The Trial of the Century)在霍普威尔所属的亨特登地区首府佛明顿开庭。那天下着大雪,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镇里一下子涌进了2000多辆车和6万多人。所有的旅馆早在3个月前就已全部订满,一家报社包下了整个乡村俱乐部。餐厅的菜谱上列着“林勃冰激凌”和“韦伦兹烤豆”,韦伦兹即本案首席公诉人戴维·韦伦兹。商店里陈列出售的纪念品包括微型木梯模型,和装在玻璃盒子里的据说是小林迪的亚麻色头发。人们冒着严寒每天天不亮就挤在法庭大楼前的梅因街,为的是一睹那些前来旁听的著名影星、球星和政治家的风采。
以州检察官戴维·韦伦兹为首的公诉方一共有三人。被告方首席律师是来自纽约布鲁克林的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和酒鬼爱德华·雷立,还有三名新泽西州的本地律师。
按照惯例,首先由戴维·韦伦兹代表公诉方致开场发言。韦伦兹说,根据新泽西州法律,如果一个人在进行抢劫时杀了人,就应判一级杀人,即预谋杀人罪。公诉方将证明,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绑架谋杀了林勃家的孩子,书写了那些赎金索取信等,并从约翰·康顿博士手里取走了赎金。韦伦兹向法庭陈述了公诉方重构的作案经过:“他带着木梯到了那里,把梯子靠在墙上。他按照预先所策划的,翻窗进入小林迪的房间,偷走了孩子和他的衣服。”接下来,韦伦兹叙述了发现小林迪尸体、拘捕赫普曼以及在赫普曼的住处和车库收集到的证据。他指出,赫普曼作案的动机只有一个,就是“钱、钱、钱”。最后他要求陪审团裁决赫普曼有罪。
依照案情的发展顺序,公诉方传唤的首批证人是案发当时在林勃府上的人。那天中午休庭的时候,没一个人出去吃午饭,因为谁也不愿意错过下午出庭的第一位证人——自小林迪绑架案发生后一直保持低调的林勃夫人安妮。证人席上,安妮在戴维·韦伦兹的引导下,一点一点地追忆了在那个可怕的风雨之夜所发生的一切。轮到爱德华·雷立交叉取证时,他什么也没问,只是起身向着证人席深深地鞠了一躬。
本案审理期间,查尔斯·林勃上校风雪无阻天天到庭。他在证人席讲述了他所经历的整个事件,当他谈到与约翰·康顿博士的合作时,戴维·韦伦兹问:
“1932年4月2日晚上,你在雷蒙德公墓附近把赎金交给约翰·F·康顿博士之前,据我所知,你听到了一个声音说‘嗨,博士’。从那以后,你又听到过那个声音吗?”
“是的。”
“上校,请问那天晚上你在雷蒙德公墓附近听见的那一声‘嗨,博士’是谁的声音?”
“那是赫普曼的声音。”林勃上校一字一顿地回答。
“你第二次听见这个声音是在什么地方?”
“在纽约布郎克斯,地区检察官佛利的办公室。”
法庭内一片哗然。等众人安静之后,雷立起身作交叉取证。面对这位大名鼎鼎的英雄,他能说什么呢?雷立甚至不敢指出查尔斯·林勃证词中的破绽,问他怎么可能记得两年零九个月前听到的声音,何况当时他坐在车里连后半句话都没听见。和所有的美国人一样,爱德华·雷立是查尔斯·林勃上校的崇拜者。据说在他办公桌的玻璃板底下一直放着一张英姿勃勃的林勃肖像,即使在经手这件案子期间也不例外。不过以下这段关于林勃上校在绑架案发生当天的行踪的对答却颇有点意思。
“请问你能否告诉法庭,你在星期二那天都去了什么地方?”
“星期二的白天我在纽约市里。”
“哪儿?”
“具体的我记不太清了。我想我去过泛美航空公司办公室,也许是大陆航空公司。有一段时间我在洛克菲勒中心。然后,据我所能想起来的,我去了一趟牙医那里。”爱德华·雷立最初的想法只是试一试林勃的记忆力,但这段对话当时就引起了人们的议论:林勃上校怎么可能不记得儿子被绑架那天所发生的事?
在第二天的《纽约时报》头版,林勃作证的消息被排在罗斯福总统向全国的年度讲话之前。
当小林迪的保姆蓓蒂出庭的时候,爱德华·雷立以为他的机会终于来了。他对蓓蒂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加以剖析攻击,好像她才是本案的真凶。这是雷立办案的特点和特长,在他多年的律师生涯中屡试不爽,并使他获得了“进攻型防守”的声誉(英文中的“辩护”——defend——也有“防守”之意)。但是现在,这一招却不再灵验。雷立因为“故意刁难”证人而引起陪审团成员的不满。
这就是那场“世纪审判”中的情景。在观众的眼里,公诉方和被告方就像舞台上的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前者的发言经常博得众人的喝彩,而后者却灰溜溜的,不管说什么都引起大家的反感。
除米拉德·怀特以外,公诉方还传唤了另一位证人作相似的陈述。86岁的阿曼杜·霍奇玛住在菲塞贝德巷的拐角附近,在那里,从查理窗下延伸的脚印被两行车辙所代替。这位证人说,1932年3月1日上午,他看见一辆装有折叠梯子的墨绿色轿车在菲塞贝德巷他家的门口拐了个弯儿,然后顺着小路朝林勃庄园驶去。赫普曼的车辆登记资料表明,他的那辆深蓝色道奇轿车曾经是墨绿色的。霍奇玛还说开车的人朝他看了一眼,并指认被告席上的赫普曼就是那位司机。
正在此时,法庭内的灯光突然熄灭。黑暗中爱德华·雷立大声地说:“这是谎言冒犯了天威!”但是在交叉取证时,被告方并没有如人们期待的那样,质疑这位八旬老翁的视力。事实上,早在1932年6月,阿曼杜·霍奇玛因患有严重的白内障而被诊断为法律意义上的失明,即他视力减退的程度使他可以享受联邦政府为失明者提供的福利。但不知何故,这张诊断证明直到本案审判结束之后才被人发现。
赫普曼家的一位邻居作证说,那年3月,赫普曼夫妇去了什么地方回来时,赫普曼的一条腿被摔伤了,走路一瘸一拐的。一直坐在旁听席上默不作声的安娜·赫普曼此时失声叫道:“你撒谎,阿契巴赫太太。”法官托马斯·特理查正告安娜,不可在肃穆的法庭上作如此举动。安娜为自己的行为道了歉,然后哽咽着说:“但有的时候我实在是觉得无法忍受。”
撒谎的人还不止这些。原先相信赫普曼不曾写过赎金索取信的笔迹鉴定专家阿尔伯特·奥斯波在法庭上作证说赫普曼是这些信的作者。他的翻供成了报纸关于本案的又一则头条新闻。除他之外,还有三位笔迹和文件鉴定专家为公诉方出庭。
当时社会上有流言说,在树林里发现的婴儿尸体实际上并不是小林迪。那位验尸的殡仪馆主任基本上不具备法医学方面的经验,他甚至连死者的年龄和身高都未加说明,其检查结果自然不能作为正式的验尸报告呈交法庭。关于这一点,被告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又做了一件令众人惊异不已的事。公诉方传唤了数位证人出庭,无非是想证明那具尸体确实是小林迪,而雷立居然没有就他们证词中的若干漏洞向这些证人提问。当他宣布说被告方对此毫无疑问时,赫普曼的另一位辩护律师罗伊德·斐歇尔起身道:“你这是存心要把赫普曼送上电椅!”然后愤然离去。
由于约翰·康顿博士在警署辨认赫普曼时并不是十分地肯定,公诉方也无法预料他将在法庭上提供什么样的证词。那天到庭旁听的人特别多。康顿博士在证人席上宣誓之后,先向陪审团讲述了他多年的教书生涯,然后由戴维·韦伦兹以提问的方式引导他回顾了1932年4月2日在雷蒙德公墓的冒险经历。韦伦兹接下来问,谁是“墓地约翰”?康顿答曰,“墓地约翰”与布鲁诺·赫普曼是同一个人。话音刚落,记者们蜂拥而出,不到十分钟,康顿的证词通过电话和电报传遍全国。
许多当年记得或不记得持币者模样的银行职员和商店收银员纷纷为公诉方走上证人席。洛意斯·谢里丹影院票房的西西·芭再次指认被告席上的赫普曼曾用5美元的赎金金圆券从她那里买了一张电影票。她的证词对被告方的打击非常沉重,因为1933年11月26日埃塞多·费奇尚未去德国,而赫普曼告诉警方,从他家里抄出的那些赎金钞票是费奇在那年12月临行之前才给他的。
公诉方还传唤了一位令人意想不到的证人。康顿博士的熟人、时装模特儿西黛嘉·亚历山德告诉法庭说,1932年3月的一天,她在布郎克斯火车站看见赫普曼跟踪约翰·康顿博士。
梦佳丝蒂公寓一位总管出庭作证,说1932年的3月1日和4月2日,赫普曼没有到该公寓上班。
几位来自德国的埃塞多·费奇的亲属告诉陪审团,费奇是在贫困中谢世,他身后没有留下一分钱。事实上,他还欠了赫普曼7000多美元。
一名财政部官员证实,在赫普曼家查抄到的金圆券是赎金的一部分,而且自赫普曼被捕以后,赎金纸币再也没有在市面上出现过。
在公诉方传唤的87位证人中,还有出租车司机约塞夫·庇隆,及若干办案人员等。最后为公诉方出庭作证的是木材专家亚瑟·寇勒。他认定在绑架现场发现的木梯上,第16级踏板和赫普曼家阁楼的楼板原本是一块料,有人把它给锯开了。他还说他曾作过多次实验,将那只梯子折叠起来放进赫普曼的道奇轿车,车里有足够的空间可以毫不费劲地把梯子架在前后座的靠背上。被告方律师在交叉取证时强调指出,因为有关当局一直拒绝被告方查看物证,第16级踏板和那块阁楼的地板完全有可能是警方伪造的。
公诉方的听证结束之后,罗伊德·斐歇尔代表被告方致开场发言。他说被告方将就本案中的三个重要日期为赫普曼提供不在现场的证据;被告方将证明公诉方某些证人的证词自相矛盾,或与事实有出入;被告方将向法庭出示有关赫普曼在股市赚钱的证据,以解释他的家庭经济状况;被告方聘请的笔迹鉴定专家将质疑公诉方专家的某些说法和结论,但是他们的专家证人将比公诉方少得多,因为被告出不起那么多的钱。此外,被告方还将证明,由于在过去的两年里警方做了手脚,那架木梯作为物证已完全失去了意义。而且,斐歇尔接着说,新泽西州警署对整个案子都做了手脚,“历史上还从未有过哪桩案子被警方弄得如此的面目全非!”
这听上去像是一个不错的开端,但事实上他们做不到这些。一位原先表示愿意为他们提供梦佳丝蒂公寓工作时间卡副本的证人,突然告诉被告方律师那份资料没有了,而且和许多其他证人一样,拒绝为他们出庭作证。好几位证人是直到最后一刻才匆匆通知法庭,他们因种种理由无法出席。
第一位出庭的是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本人,他操着不熟练的英语在证人席上作证达17小时,本来就已水泄不通的法庭更加拥挤,大家争先恐后地想亲眼目睹这位被舆论渲染为“魔鬼”的德国木匠。在听证的过程中,雷立通过若干提问让布鲁诺向法庭讲述了他的身世、他的生活、他的家庭、他的工作以及他与埃塞多·费奇的交往等等。雷立问他有没有写过那些赎金索取信,有没有见过小林迪的连衣裤,有没有制作那架木梯,赫普曼对这些问题一一作了否定的回答。
戴维·韦伦兹的交叉取证对法庭内的听众而言多少带一点戏剧性。赫普曼和韦伦兹都是移民,一位来自德国,另一位是犹太族裔。在一战与二战之间的那段时期,反德情绪盛行于美国,而排斥犹太人的倾向则在欧洲随处可见。此刻,这两个在历史上严重对立的民族的成员对簿公堂,韦伦兹抓住赫普曼曾就赎金金圆券和他来美国前的犯罪记录对警方撒谎一事穷追不舍,以图降低赫普曼证词的可信度,但他最终也无法诱导赫普曼承认他犯有被指控之绑架杀人罪。
作为不通英语的非法移民,赫普曼居住在属于社会下层的棚户区,几位为他出庭的证人都因为曾有过犯罪前科,或参与黑酒生意,或有精神障碍等等,而在交叉取证时被公诉方说成是不可信的,或不够资格的证人。比如奥维特·卡司特朗和鲁易·凯斯分别作证说,1932年3月1日晚上,他们看见赫普曼在安娜工作的面包房里。但卡司特朗曾犯过偷盗,而且精神不太正常,凯斯则经常出入于地下酒店。陪审团成员认为,他们的证词和他们的人品一样不值得信任。
餐馆老板阿古思蒂·梵亨克于同一天晚上在面包房附近的加油站看见赫普曼,他还记得赫普曼牵着他的狗。梵亨克也是个喜欢狗的人,他一边加油一边和赫普曼聊了几句关于狗的话题。但阿古思蒂·梵亨克的证词也不管用,因为他的餐馆里曾倒卖过黑酒。
还有一位叫卢·哈丁的筑路工人。1932年3月1日上午他正在路旁挖沟,一辆蓝色轿车停在他身边,车上的两个人向他打听到林勃庄园怎么走,交谈之间他注意到车里有一架木梯和一只棕色箱子。绑架案发生之后,卢·哈丁曾向警方报告了这一情况,并被带去林勃庄园,在那里他确认那架断掉的梯子与他在车里瞥见的是同一物件。卢·哈丁在法庭上作证说,赫普曼并非蓝色轿车中的两人之一。但因为他以前曾两次被拘捕,其证词同样不为陪审团所接受。
出租车司机飞力浦·摩西于1932年4月2日晚在雷蒙德公墓附近看见三个人站在一辆陷进泥坑的绿色轿车旁。摩西将三人送到另一条街,他们在那里上了一辆灰色轿车。但在交叉取证时,公诉方律师迫使他承认,黑暗中他没有看清三个人的脸,他的证词自然毫无意义。
被告方也确有几位极具说服力的证人。普林斯顿大学生本杰明·卢匹卡说,1932年3月1日傍晚6点左右,他在林勃庄园附近看见一辆装有梯子的车,开车的人不是赫普曼。在公诉方的再三追问下,本杰明·卢匹卡承认那人的轮廓与赫普曼有几分相似。
赫普曼的朋友汉斯·克罗宾在证人席上说,他每月的第一个周六都去赫普曼家。没错,1932年4月2日那个周六他也在那里,和往常一样,他和赫普曼一起演奏了乐器。还有几位朋友作证说他们参加了1933年11月26日赫普曼的生日派对。
只有一位笔迹鉴定专家约翰·腾德利,愿意为被告方出庭。公诉方的专家们侧重的是赫普曼的书写笔画与那十几份绑匪条子的相同点,而约翰·腾德利则着力于它们的差异。他指出,尽管两者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但总体来讲,赫普曼的书写相对规矩,赎金索取信等则比较潦草。至于那些特殊的拼写与语法,在日耳曼裔的美国人中非常普遍,并不是赫普曼所特有的。
木质专家乔斯·戴彼丘的职业之一是为家具制造商配木纹。他在法庭上出示了大量的木材样品,说明来自不同树木的木料也可能有相互匹配的纹理。他认为,作为作案工具的木梯上的第16级踏板和赫普曼家阁楼的地板并非同一块料。
被告方还聘请了指纹鉴定专家鄂拉斯图·米德·哈逊博士,他从那架木梯上查出了上百个指纹,但没有一个是赫普曼的。
在传唤了总共162名证人之后,历时六个星期的听证结束。
爱德华·雷立代表被告方在长达五个多小时的总结性发言中指出,事实上,所有这些人证和物证并未提供任何证明赫普曼参与绑架谋杀小林迪的证据。被告赫普曼与本案的唯一联系只是那些赎金钞票。但由于警方急需一只替罪羊以了结此案,他们并不在乎赫普曼是否真的有罪。雷立最后说,他与其他被告律师坚信,布鲁诺·赫普曼是无辜的。
首席公诉人戴维·韦伦兹在这六个星期里已一举而成为全国性的明星人物。他在作总结性发言时显得胸有成竹胜券在握,他甚至说单凭赫普曼的长相和性格就可以断定他有罪。
1935年2月13日,12名陪审团成员聆听了法官托马斯·特理查的指示后,于上午11点20分步入审议室,一位法警在他们的身后关严了大门。审议室刚好在赫普曼单人牢房的楼上。下午3点左右,陪审团要求法官允许给他们送进去一只放大镜,说是要比较赎金索取信和写有约翰·康顿博士电话号码的木条上的字迹。
傍晚时分,法庭四周聚集了7000多等候着听最终裁决的人们,他们不停地高叫:“杀死赫普曼!杀死那个德国佬!杀死赫普曼!”
晚上10点27分,法庭的钟声终于敲响了。10点半,等陪审团成员在陪审席上一一就座后,戴着手铐脚镣的被告人布鲁诺·赫普曼被带上法庭。他面呈死灰色,右手腕与一名法警的左腕铐在一起。听众席上,赫普曼夫人安娜也是脸色惨白憔悴不堪。
待法庭大门锁定,法官托马斯·特理查示意法庭文书开始。
“陪审长先生,请问陪审团裁决被告——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有罪或无罪?”
“有罪。”陪审长照着手里的纸条缓慢而清晰地念道,“我们裁决被告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被控之一级(预谋)杀人罪成立。”
几名记者马上起身往外跑,无奈门已上锁。特理查法官击槌警告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法庭文书继续问是否所有的陪审团成员都同意这个裁决,陪审席上的八男四女逐一点头称是。
托马斯·特理查命被告方起立,他又重复了一遍陪审团的裁决,然后说:“本庭依法判处你,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死刑。”特理查法官暂定在1935年3月18日那个星期的某一天执行死刑。
这时,有个人爬上一人多高的窗台,打开窗户冲着外面大喊:“有罪——死刑!”顿时,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四起。
10点50分,赫普曼被带回到自己的单人牢房,他扑倒在帆布床上无声地抽泣。与此同时,还留在法庭里的安娜也在她的座位上失声恸哭,直至工作人员请她离开。
记者打电话到林勃庄园,林勃家族的发言人告诉他,查尔斯·林勃上校将不对此事作任何评论。林勃听到他们在电话上的对话,立即拧开图书室的收音机,播音员正在法院大门外的梅因街现场直播,背景是一片人声喧嚷。只听得播音员的声音说:“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审判刚刚在这里落下帷幕。被告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被裁决犯有绑架谋杀罪……”听到这里,安妮马上请求丈夫把收音机关掉。
几位记者开车到布郎克斯约翰·康顿博士的住地。康顿夫人说她将向丈夫转告这一消息,但康顿博士不会就此发表任何评论,或接受记者的采访。
第一夫人依琳娜·罗斯福是当时少数几位敢于公开对本案的裁决表示怀疑的名人之一。这位总统夫人也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作家和演说家,后来还被任命为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她认为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布鲁诺·赫普曼犯有绑架谋杀罪。罗斯福夫人对记者说:“整个审判过程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我并不是同情赫普曼,但我一直在想,也许他真是无辜的。”
《纽约时报》对赫普曼一案的裁决作了如下评论:“我们到现在还是不知道,在霍普威尔的那个悲惨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本案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谜团。只有作案人的交代或新的证据的出现才能帮助我们澄清事实的真相。”
此时的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已是一贫如洗。爱德华·雷立说,他仍然对赫普曼的无辜坚信不移,但是没有钱就一切免谈。于是,罗伊德·斐歇尔代替雷立成为被告方首席律师,他与原四人律师团中的弗里得利克·玻普继续免费为赫普曼辩护。同时,安娜·赫普曼带着刚满周岁的儿子蒙菲尔德奔走各地,多半是德裔集居区,和那些相信赫普曼审判是一宗冤案的人们一起,以各种方式为本案的上诉募捐。一战之后,德国因挑起战端而遭到世界舆论的谴责,美国人中反德情绪十分普遍。也许由于这个原因,德裔社区的人们认为,赫普曼和他们一样,也是种族歧视的受害者。
赫普曼始终坚称自己与林勃幼童绑架案毫无关系。在被判刑的第二天,他对记者说:“我从未见过林勃家的孩子,也从未收受赎金……在上帝面前,我是绝对无辜的。”另一次采访中他说:“即使他们现在对我说,只要我将事情和盘托出他们就赦免我无罪,我也无话可说。因为我已经告诉了他们我所知道的一切。”
《纽约时报》记者远渡重洋,到德国采访布鲁诺·赫普曼70高龄的老母。老太太说:“我知道我的儿子是无辜的。但林勃希望这样的结局,于是一切都按照他的意愿发展。”
其实不少业内人士也有同感。查尔斯·林勃上校在为时33天的庭审中天天到场,这无疑给陪审团施加了极大的压力,使他们几乎不可能作出其他的裁决。法官托马斯·特理查在主持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明显的语言偏向,以及原被告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的不尽职,都使得赫普曼难以获得公正的审判。基于这种种理由,赫普曼新的两人辩护小组开始了为期一年的上诉。案子被依次递到新泽西州上诉法庭和联邦最高法庭,均被一一驳回。赫普曼的死刑执行日期随之一推再推,这时已改期到1936年1月17日。
作为最后的努力,罗伊德·斐歇尔和弗里得利克·玻普于1935年12月23日将本案递交新泽西州赦免法庭,以图把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当时的州长豪诺得·霍夫曼是该庭七名成员之一。1936年1月11日,赦免法庭以六比一否决了被告律师的申请,唯一的一张赞同票是霍夫曼州长投的,他的理由是,一本案不可能是一人所为,二舆论对本案的影响过大,用他的话说,是“报纸审判和裁决了赫普曼”。
此时离赫普曼的死期只剩下几天了。豪诺得·霍夫曼亲临牢房探视,在与赫普曼一席长谈之后,他决定利用手中的权限再次推迟赫普曼的行刑日期,并宣布将亲自主持本案的重新调查。霍夫曼说他的目的只是希望案情能大白于天下。孰料此举竟遭到全国人民的反对,各地报纸争相撰文谴责新泽西州州长的倒行逆施,霍夫曼的政治对手们甚至准备伺机对他进行弹劾,可想而知,调查工作阻力重重。更糟糕的是,霍夫曼为该项调查而起用的首席助理、警探长埃利斯·帕克在办案过程中因涉嫌绑架逼供而被捕。结果豪诺得·霍夫曼不但没能拯救赫普曼,反而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在州长连任竞选中败给对手。
1936年4月3日晚8点47分,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在电椅上被处以死刑。
多年来,美国的司法界和法学界一直在争论,林勃-赫普曼一案到底是不是一起冤案。侦破及审判过程中的若干细节和疑点被逐一提出来广加讨论,比如赫普曼的英语不行,但法庭没有为他配备合适的翻译,使他在证人席上常常答非所问。再如陪审团成员没有与外界严格隔离,他们在一日三餐和住宿的旅馆里常常能听到人们对本案的议论。又如在纽约的中央银行分行兑换了2980美元赎金金圆券的J·J·福克纳,为什么警方没有将他的笔迹与赫普曼的比较?等等。
赫普曼被送上电椅后,人们不断地获悉有关本案的新发现,比如有的证人是被花钱买来的,而另一些证人则遭到了威胁恐吓;又如有的证据是人为安置的,而原始的物证却无端消失;再如被告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庭审期间经常在午饭时喝酒,以致他下午在法庭上的表现明显地受到影响,等等。关于本案最重要的进展当属2000年2月,由来自联邦经济情报局和美国陆军部的笔迹及文件鉴定专家们组成的联合小组正式确认,布鲁诺·赫普曼不是那些赎金索取信的作者。但总的来讲,真正对案情有价值有突破的线索却一直没有出现。
被人们议论最多的是被告方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在本案开庭之前,一家当时很大的报纸《纽约日报》与赫普曼做了一笔交易,由该报买断媒体对安娜·赫普曼的采访权,并用这笔钱支付爱德华·雷立的律师费。当时赫普曼夫妇同意《纽约日报》预付雷立的全部费用。后来有专家认为,因为钱已到手,所以爱德华·雷立作为首席辩护律师在赫普曼一案的审判中没有尽到他所应尽的职责。整个办案过程中,他与委托人布鲁诺·赫普曼谈话的时间总共加起来不到40分钟,比州长豪诺得·霍夫曼探监的时间还短。两年后,雷立因患精神分裂症而长期住院治疗。不少人相信他还患有三期梅毒。据说他在佛明顿期间,每晚必有妓女到他的旅馆房间。
在布鲁诺·赫普曼临被处死之前,他曾对州长豪诺得·霍夫曼说:“他们以为只要我一死,这桩案子就会了结,就像一本书被合上了。但是这本书,它将永远不会合上。”
事实应验了他的预言。70多年来,有不少学者致力于本案的研究和调查,许多人因此而成为林勃-赫普曼案专家。
也许布鲁诺·赫普曼只是绑匪中的一员,也许他根本就是无辜的。无论事实的真相如何,正如著名律师、法学教授亚伦·德肖威兹所说:“在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否认对赫普曼的审判是不公正的——无论是用现在的标准,还是用30年代的标准。”
最近,一些著名的法医学专家们重新查阅了本案。以下是他们列举的林勃-赫普曼一案的要点与疑点:
1.林勃家的狗平日见到生人就叫,可为什么在绑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却一声未吭?
2.案发现场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警方人员、记者,甚至围观者任意出入查看,致使许多宝贵的证据和线索毁于一旦。
3.现场未发现任何指纹。用现代的激光和新化学法可能会帮助鉴定出潜指纹。
4.警方的报告中没有提到对现场脚印的勘查,也没有任何人将这些脚印与赫普曼的作比较。
5.木梯第16级踏板和赫普曼家阁楼的楼板是否取自同一棵树?现代的DNA鉴定法可以帮助确定这一点。
6.林勃府上整幢楼里只有一扇窗户的窗闩是坏的,绑匪怎么会碰巧就找到了那一扇?
7.折叠式木梯是绑匪自制的。他(们)如何得知林勃家二楼窗户离地面的高度?木梯有多重?一个人能扛得动吗?
8.一名警察把木梯底下的两只脚重新插入绑匪留在地面上的两个坑里,这不仅破坏了木梯上的证据,而且改变了两个坑的形状与大小。
9.庭审之前,被告方没有看到警方的调查报告和公诉方将要提交法庭的证据。被告方的专家证人也没有机会亲自检验那些物证。
10.那具婴儿尸体被发现后很快就火化了。没有正规的验尸报告,没有准确详尽的死因说明,也没有重新开棺验尸的可能。
11.在那块楼板被取下之前,警方不允许被告方查看赫普曼家的阁楼并作相应的调查和记录。
12.被告方曾获取案发当日赫普曼的工作时间卡。卡上显示赫普曼那天在纽约一直工作到下午5点,不可能开车去新泽西州中部。
13.关于那具树林里发现的婴儿尸体,没有请正式的法医验尸,甚至连身高和年龄也没有作明确的交代。为什么被告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不在法庭上就这些问题质疑公诉方的证人?他的这一举动甚至激怒了其他被告律师。
14.没有人对小林迪房间的泥水脚印拍照或做其他鉴定,也没有人将这些脚印与屋外地上的脚印做比较。
15.作案现场有没有发现使用工具的痕迹?如有,是那把凿子留下的吗?
16.窗户下的黏土墙上只有两个坑,说明作案人事先已经知道哪扇窗户没有关上。
17.没有人就窗台上发现的第一封赎金索取信的信封和信纸作任何调查或说明。
18.没有人调查第一封赎金索取信所使用的墨水(红色和蓝色),追查它们的出处。警方是否在赫普曼家或林勃家里查找过笔?
19.是否有人调查过赎金信上作为标记的3个孔是用什么工具打的,以及工具的来源?
20.小林迪房间那个窗闩坏了的印记是新的还是旧的?
21.1932年,茚三酮指纹鉴定法已经问世。为什么没有用这种当时的新方法检验木梯、凿子、信封和信纸上的潜指纹?
22.有人比较过第一封赎金索取信和后来其他绑匪字条上的笔迹、墨水和纸张吗?有人试图查找过这些墨水和纸张的来源吗?
23.包裹小尸体的布毯并非林勃家中之物。在随尸体一起火化以前,警方或那位验尸的医生是否曾试图从那块布毯上查寻线索?他们有没有发现什么?
24.在赫普曼家查抄到的那只装赎金钞票的鞋盒上有指纹吗?是否有人调查过鞋盒的来源?
查尔斯与安妮·林勃夫妇后来又有了一共五个孩子。他们过着半隐居的生活,几乎从不在家里提起小林迪。林勃上校因淋巴癌晚期于1974年8月25日在夏威夷逝世。
安娜·赫普曼在丈夫被处死后一直生活于贫困之中。她毕生都在为赫普曼的平冤昭雪而多方奔走,并得到许多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们的帮助。安娜在1981年和1986年先后两次要求新泽西州有关当局重新立案调查,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安娜于1994年10月10日去世。
大半个世纪过去了,如果本案的当事人、证人、办案人或者作案人尚在人世,也已经是百岁老人。
也许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也许这是历史留下的一个永远的谜。但不管怎么样,林勃-赫普曼案已经作为一桩冤案载入了某些美国历史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