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邢萌 见习记者 张博
6月21日,人民银行发布重磅消息称,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这是监管机构从银行和支付端再出重拳,打击加密数字虚拟币交易炒作的又一新举措。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人民银行发声后,截至发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均发布相关声明,提出将积极响应和配合央行,进一步打击虚拟币交易炒作行为。
事实上,5月份以来接踵而来的重磅监管手段已初见成效,多家交易平台宣布不再向国内用户提供服务;分布在国内的各挖矿企业也宣布响应监管号召,陆续关闭或出海;而国内投资者也逐渐意识到虚拟币炒作的本质与风险。业内不少专家普遍认为,相信随着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地落实,虚拟币在国内将难有“生存环境”。
另外,不得不提醒的是虚拟币作为另类投资标的,相较于传统金融工具引发的风险更加复杂多样,易出现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的情况。
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会长郑定向对记者表示,“央行的这则重要消息是落实国务院金融委有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又一新举措。此次人民银行的声明,有助于切断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炒作出入金通道,从而避免出现因为炒作虚拟币而可能导致的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的情况发生。”
郑定向接着告诉记者说,“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虚拟币领域的监管和整治从未停止过。国家支持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但坚决反对虚拟币交易炒作。虚拟币交易炒作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交易也没有法律保障。”
国际新经济研究院执行董事付饶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称,“目前,国内‘个人对银行或支付宝转账换币’现象依然存在。”此前各商业银行推出过相关风险识别机制,对“大额资金快进快出”“资金不过夜”等异常行为作出过识别。但因个人转账购买虚拟币一般不会注明真实用途,故监管仍存在难度。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从银行和支付端打击虚拟币交易,可以从根本上抑制内地居民炒币投机行为,有助于稳定实体经济。”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虚拟币行情波动太大,一些投资者参与合约交易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对国内消费、居民财富积累和正常投资活动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