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日电 香港证监会1日发布针对虚拟资产的新监管方针,新规要求,超过10%资产规模(AUM)属虚拟资产的基金,仅可针对专业投资者销售,任何投资虚拟资产的基金和经纪机构,均需要向证监注册。
此次推出针对虚拟资产监管方针,香港证监会解释称,在应用监管权力时,若根据传统做法将金融产品归类为“证券”或“期货合约”,将导致许多虚拟资产的投资者得不到保障。证监会决定采取一个成功机会较高的做法,以便将绝大部分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活动纳入其监管范围内。
据了解,新的方针旨在将虚拟资产投资组织者公司及虚拟资产基金分销商纳入监管范围。
声明指出,鉴于虚拟资产对投资者造成重大风险,香港证监会将在其监管权力范围内采取多项新措施,以保障投资于虚拟资产投资组合或基金的人士。证监会将对现正管理或计划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公司施加发牌条件,不论这些虚拟资产是否符合“证券”或“期货合约”的定义。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在声明中表示:“今天公布的措施容许我们以某种形式对虚拟资产基金的管理或分销作出规管,使到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在基金管理、基金分销或同时两个层面得到保障。本会希望鼓励市场以负责任的态度应用新科技,同时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和更佳的效果。”
欧达礼补充说:“我们亦阐述了一个概念性框架,目的是为那些愿意接受证监会监察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探索一个合规途径。”
根据在声明内公布的框架,香港证监会将会在其监管沙盒内,探索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是否适宜受到规管,并会观察有意从事有关业务的平台营运者在沙盒环境中的运作情况,以及它们能否符合建议的监管规定。
声明还指出,如香港证监会在此阶段结束时认为适宜对平台营运者作出规管,便会考虑发出牌照及对它们进行密切监察。另一个情况是,香港证监会可能认为由于无法充分处理所涉及的风险,以及不能确保投资者会得到保障,故不应发出牌照。
香港证监会表示,正密切留意虚拟资产的发展,并可能在适当时候发出进一步指引。(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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