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面对虚拟货币炒作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再次释放强监管信号。
6月21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央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问题,约谈了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其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随后,多家银行发布公告称,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并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
多种虚拟货币行情应声大跌,截至发稿,狗狗币跌幅已超过20%,比特币跌幅将近8%。
多银行表态“围剿”虚拟货币炒作交易
央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时,央行有关部门指出,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表示,在当前的虚拟货币交易模式中,设立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C2C模式绕过监管,银行、支付机构不经意间提供了支付渠道,难以识别个人账户中资金的真正来源与流向。在监管进一步细分禁止事项后,平台方被提出更高的管控要求,依托虚拟货币火热行情而冒头的各类违规行为,也将无所遁形。
随后,《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多家银行发布公告,响应监管方向。
如中国农业银行发布的声明称,该行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中国建设银行在公告中指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在该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以及提现、购买或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在该行开立的账户划转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表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该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邮储银行在公告中指出,该行将持续加强支付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一经发现上述有关行为,邮储银行有权采取暂停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监管部门。
兴业银行在公告中指出,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我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
支付宝发布公告称,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不提供任何辅助性技术服务和能力。如发现任何虚拟货币交易,会立即停止相关支付服务,并将及时报告有关监管部门。
投资者要警惕“造富神话”
近期,监管层对于虚拟货币炒作的规范政策不断升级。
5月18日,三大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
5月21日,金融委会议强调,着力降低信用风险,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不仅如此,5月25日,内蒙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几个月前监管开始进一步收紧的时候,一些币圈人士解读为虚张声势,认为是即将放开的预兆。从目前看,其‘美好愿望’基本落空,事情完全向相反方向发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告诉记者,“在过去几个月中,虚拟代币市场价格波动明显加大,从上游挖矿到中下游的交易和资金转移,全产业链遭到巨大冲击。受此影响,金融机构也纷纷跟进,特别是近期被监管约谈的机构压力加大,急需有所动作。”
“监管层出台措施打击虚拟货币交易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切身利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等。”光大银行金融市场分析师周茂华指出,虚拟货币剧烈波动与“造富神话”吸引众多投资者参与投机,但从虚拟货币表现看,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的波动性是一般股票波动的数倍,不乏杠杆参与者财富“一夜被洗劫”;并且难以用传统的基本面、估值方法进行分析等,其更像是另类投机品,并不适合普通投资者。
苏筱芮指出,从各类政策对比特币的“围堵”来看,炒作虚拟币既不符合主流风向,也会给自有资金带来极大的风险。“随着央行数字人民币项目的不断推进,官方性质的数字货币发展路径日趋明朗,其他‘代币’‘虚拟币’等发展的空间会越发狭窄。”
(编辑:朱紫云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