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以来,有网友曝料称: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高额收益诱惑社会不特定对象投资,资金进入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吴天茂个人账户,用来做外汇交易。
曝料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22年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技术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协议载明:本协议所指“项目”为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完成和6i Group Limited合作所转入的“技术开发项目资金”。利润分配:一是利率低于10%/年,利润金全部归乙方(投资人)所有;二是利润≥10%/年,乙方提取利润的50%。乙方不参与本项目运作和管理,如出现亏损,由甲方公司大股东负责补亏。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4月14日,法定代表人吴天茂。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从经营范围不难看出,这家公司并不具备向社会公众集资以及外汇交易的资质。
为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向记者介绍公司:公司是量化交易系统研发企业,做量化系统研发12年,拥有软件专利十余项,双软认证、高新技术企业,在金融市场连续6年稳定盈利年化35--50%。
记者询问软件主要是做什么用?业务员说:“用在外汇交易市场,不过我们软件不卖的,只做资管。我们这边就是可以做资金托管,我们和客户签保本合同,然后我们用自己的量化系统去市场跑盈利,然后盈利的部分大家分红。”业务员发给记者的《技术开发项目合作协议》条款与爆料人提供的协议是一致的。资金用途都是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完成和6i Group Limited合作所转入的“技术开发项目资金”。
6i Group Limited是一家什么的公司呢?官网显示:6iTrade目前在外汇、贵金属、虚拟货币、指数和能源类等五大资产类别提供价差合约(CFDs),同时不断寻找新的可靠产品,以供客户交易。FX110官网显示:6iTrade监管机构为瓦努阿图金融服务委员会,监管账号40374,监管状态:已注销。
业务员给记者发了一份公司的详细资料,展示了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实盘分析。账户介绍:本金80.3万2020年1月16日入金52.2万,3月30日增资26.7万,3月31日增资1.4万共计80.3万本金,账户跑到2021年7月1日共计盈利金额30.5万,累计盈利率为37.5%,中间最大回撤在7%以内,收益分析:全程采用程序化交易加人工风控模式交易,能够持续稳定的盈利,账户年华收益率实际在33%以上;账户介绍:本金5万美金2020年8月29日入金5万,账户跑到2021年7月1日共计盈利金额1.09万,累计盈利率为21.9% 中间最大回撤在5%以内。收益分析:全程采用程序化交易加人工风控模式交易,能够持续稳定的盈利,账户年化收益率实际在28%以上。
材料中载明了合作模式:个人/机构资金与芯火公司签订托管合同,芯火公司通过芯火系统把资金投入金融市场,盈利共同分红,如果亏损,芯火公司补齐。合同特点:若出现亏损,公司补齐(保本);若年化低于10%,公司不参与分红;约定盈利与分成比例是5V5分成。投资金额5万元——100万元,3个月预期年化20%、6个月预期年化收益30%、1个月预期年化收益40%;500万元以上,盈利分成面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发布的《防范外汇按金风险 谨防财产损失》明确规定: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行为显然是与之相违背的。
业务员告诉记者,自2022年11月份起,与投资人签协议的主体由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成了河南吉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业务员邀请记者来到郑州大学南校区河南吉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观。业务员介绍了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外汇、期货还有虚拟货币,外汇有几千个平台,都是放到MT4和MT5上交易。公司研发部是开发交易软件的,风控部门是负责(外汇)交易的,你投资的钱直接进入市场。
业务员着重介绍了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我们现在正在开发的国际金融衍生品,什么叫国际金融衍生品?就是外汇,但是有时候“外汇”这两个字不能明说。证券市场呢就是股票,黄金原油就是期货,你看咱们也做原油黄金,那个也算期货。数字货币就是虚拟货币。
他在电脑上展示了河南吉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技术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协议明确标注了本金以及收益,投资人资金直接打入河南吉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业务员告诉记者,现在正在交易的资金大概在2000万美金,这些资金都是客户的。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吉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3日,股东吴珊珊与拜赛,监事郝烨,法定代表人拜赛。
为什么与投资人签协议的主体由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成河南吉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呢?一位郝(音)姓负责人对此做了解释:“我们的技术主要是放到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那边,我们技术输出和市场运维现在分开了。接下来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要对接欧洲的数据中心,它里边牵扯到一些外汇,外管局的报备;其实我们还是一体的,只是说在这个运营主体上面,我们这个组织架构上面做了一下调整。”
“我们的主营业务还是技术输出,接下来我们加了三个板块一个证券一个期货还有一个数字货币。我们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主要是‘技术’上输出,‘技术’上面比较稳定的,持续的增长,我们公司可以规避掉所有的风险,像去年12月份的比较著名的英国国债抛售事件,好多做外汇的、原油的在那个时候都没有避开,但是我们公司掌握数据全面,技术部在超算(国家超级计算机郑州中心)那边,速度也很快,不管软件硬件,我们去年12月份就把那个避开了。”
“下一步我们要在欧洲那边成立数据处理中心,欧洲那边要看你管理的资本量,他要的数据很多,这样我们才能对接越来越多的清算机构,最终把我们的技术嫁接上去。”
项目计划显示,由基金公司做管理,每一月向各项目参与人公布盈利情况,项目周期十个月,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分红,项目结束,资金原路径退回。项目预计利润在20%-30%。业务员告诉记者:因为公司做外汇要合规,所以由乾合资产来监管。
2月28日,业务员带着记者一行来到国家超级计算机郑州中心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部参观,王(音)姓负责人接待记者并做了详细介绍: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部在郑州大学科技园,技术部在这里,负责交易,所有外汇上面的品种都可以交易,黄金、原油、欧元、美元、日元、加元所有的都可以交易。河南吉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科技公司,要发行产品需要基金公司帮忙发产品,为什么一定要选择乾合,因为吉地是郝总的,乾合基金也是郝总的。
随后记者来到郑州大学科技园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部,王姓负责人的话也得到了印证。郝总说:“我是乾合基金(河南乾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这块是由基金公司来监管的,我们这个牵扯到乾合基金,是有私募基金牌照的,这个是在基金公司备案的。”
针对收益,她承诺:“本金的话绝对是没问题的,收益最低的话就是保3。”这里的“3”指的是月收益3%,按照协议规定,投资人每月可以提取利润的40%,也就是月化1.2%的收益。关于融资额度,郝总说:“一个标准账户,刚好跟我们技术指标比较匹配的话,大概在350万元,现在有一个多亿,1.2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3月30日,记者来到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访,吴(音)姓负责人接待,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他并未直接回复,截止发稿,也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河南芯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吉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公开吸储,承诺返本付息的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资金用途是与6i Group Limited合作开展外汇交易,显然与国家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是否构成犯罪?呈待地方公安机关的介入,记者将继续跟踪。(记者 刘勇 楚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