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比特币和 Co 的加密投资如何征税一直是一个解释问题。到目前为止,关于该领域的任何利润如何征税的信息很少,而且有许多半真半假的信息。直到 2022 年 5 月 11 日,联邦财政部才做出明确澄清,包括全面说明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加密交易的税收。本加密商业税收指南应该为投资者提供一些清晰的信息。
现在,对加密货币感兴趣的人普遍认为,如果在一年的持有期后出售硬币,则可以免税。
指出:“根据 § 22 第 2 条和 § 23 第 1 句第 1 条第 2 EStG,出售作为私人资产和其他代币持有的虚拟货币单位的利润可以代表来自私人销售交易的收入,如果取得与处置之间的时间不超过一年”。
超过300万应税
然而,也有投资者持不同看法,因此BFH(联邦财政法院)不得不首次决定如何处理对上述规定的异议。
因此,BFH 法官不接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原告的论点,即比特币、以太坊或门罗币等虚拟货币只是算法,而不是税收意义上的实物资产。加密投资者曾在 2017 年向税务局报告了私人加密交易的利润超过 300 万欧元,但反对征税并抱怨税务局的评估。
随着 2023 年 2 月 14 日 BFH 的判决,现在已经清晰了。
根据九。根据联邦财政法院参议院的说法,出于税收目的,加密货币是“另一种经济商品”。根据慕尼黑法官的说法,经济商品的概念应该从广义上解释。法官们对原告的论点持不同看法,即这些是不能归类为经济商品的虚拟技术过程。相反,商品可以购买并“可以单独进行独立评估”就足够了。
原告的另一个论点是,加密货币交易难以控制,所得税难以一刀切公平征收。BFH 也不接受这个论点。投资者现在还对金融当局负有影响深远的信息义务和广泛的控制选择。
如何解释判决?
任何在德国加密货币行业进行日间交易或一年不保留硬币的人都应该满足于对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相比之下,比特币和 Co 的利润(持有期超过一年)是完全免税的。BFH 的判决是意料之中的,对行业专家来说并不意外。
随着这一判决,众所周知的法规得到加强,在国际上颇为羡慕。因为持有一年后的免税在国际税法中是相当奇特的。几乎所有国家/地区都排除免税收取加密货币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