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Finextra消息,2020年5月20日在开曼群岛引入了新的监管虚拟资产业务的框架。开曼群岛政府颁布了《2020年虚拟资产 (服务提供商) 法》,该法将在发布后生效。《虚拟资产法》是根据金融行动任务组的建议制定的,规定对虚拟资产业务进行监管,并对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人进行登记和发放许可证。除了《虚拟资产法》外,政府还修订了一些现行法律,以扩大到虚拟资产,其中包括《共同基金法》和《证券投资业务法》,这些修正案预计将与《虚拟资产法》同时生效。《虚拟资产法》将虚拟资产定义为可以进行数字化交易或转让并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但不包括法定货币。
本文源自巴比特
相关内容
香港警方过去一周破36宗诈骗案涉款710
6只香港虚拟资产ETF今日成交额为292
Cryptocom获得爱尔兰央行的虚拟资
数据6只香港虚拟资产ETF今日成交额约1
韩国金融委员会新设虚拟资产科提案已获内阁
香港本土机构惠理也申请发行虚拟货币现货E
阿根廷正式启动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注册制度
虚拟货币创企Omakase已通过野村控股
香港虚拟资产现货ETF上市逾一个月仍未有
喜马拉雅港股IPO上市被证监会要求揭露虚
文章来源:
小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