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概述
纳税人完成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将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前置条件
正常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3.办理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数字人民币钱包)】
4.操作步骤
(1)步骤1:主界面
(2)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若纳税人有多个数字人民币钱包,点击左侧框内的“+”新增即可,由于表格较长,用鼠标点中下方拉动条左右拖拽,以便填写完整信息。
其中,“银行开户登记证号”默认为“ZRMB0000000”;“银行行别”、“开户银行”按数字人民币钱包ID前3位;自动带出;“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默认为纳税人名称;“币种”默认为“人民币元”。
上述相关信息填写完成,选择联系人信息,点击右侧“请选择”上传本地对应的附件资料。
(3)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步骤4: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提示确认提交是否成功。
①提交成功:“您的申请已成功递交”。
②提交失败:“提交失败!因该银行的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暂未开通退税业务,第1行‘一般退款账户标识’不可选为‘是’”。
截至目前,仅交通银行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退税业务。如所填的数字人民币钱包ID非交通银行的,且选择“一般退款账户标识”为“是”的,则无法提交申请,请修改为“否”后重新提交。
③提交失败:“一般退款账户必须唯一,请核对账户信息!一般退款账户标识必须有一条且只能有一条选[是]”。
该纳税人所有的存款账户账号中有且仅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一般退税账户。
(5)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来源:海口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