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
本报讯(记者刘涛、庞永力 实习生王晓萌)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2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视频会,部署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和“猎狐2019”专项行动。3月3日,廊坊警方实现开门红,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潜逃境外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成功押解回国。
“猎狐2019”专项行动开门红
近些年房地产持续火热,无论刚需还是投资升值,买房大军挤爆了各个楼盘。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买房可不是小事,动辄上百万,还面临着房价涨降、合同纠纷、产品质量等问题。本报也曾接到多起遭遇“一房多卖、恶意套钱、诈骗蒸发”的被害人投诉,被抓获回国的李某就是其中一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
廊坊广阳公安分局2018年1月31日立案查明:2013年至201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廊坊市某地产公司任销售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盗取公司财务收据、伪造合同等方式,私自收取客户周某、王某等14人购房款和车位款共计116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在侦查过程中,办案单位又发现: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李某以其经营的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其有某小区底商销售代理权的事实,骗取郭某等10人商铺定金共计423万余元;2017年12月,李某虚构某商铺项目,骗取贾某购房款266万余元。
骗取1800余万购房款之后,李某为躲避客户追索,竟玩起了失踪,人间蒸发下落不明。由于该案涉及金额巨大、受害人员众多,廊坊市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人专班,加大侦查力度,并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猎狐行动”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境外追逃工作,最终发现李某在越南某地藏匿的线索。
2月28日,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和我驻越南使馆警务联络官的大力协调下,越南警方成功将李某抓获。3月3日,“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李某押解回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击非法集资 推进“猎狐”行动
2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视频会,部署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和“猎狐2019”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优势,明确工作重点,开展精准打击,稳妥、有序地推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要重点打击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借助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打着“私募基金”幌子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各类交易场所的非法经营、非法发行证券、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案件,打着“一带一路”“消费返利”“电子商务”“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军民融合”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最大限度地提升打击效能,强力开展追赃挽损。
来源 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