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属于违规
虚拟货币可以直接变成人民币?近期,网络流传一段比特币取款机取款操作的视频。该视频显示,在区块链终端取款机上,可以将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换算为人民币,并可进行取款。
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该取款机宣称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自助终端取款机。经过相关操作后,取款500元人民币需要花费0.0096393个BTC(比特币),并提供交易小票。小票可展示的信息包括TXID、地址、金额与交易时间等。
实际上,这一事件发生在2018年11月在深圳举办的2018年高交会上。有媒体报道称,各个区块链生态产品纷纷亮相,其中包括“多比ATM机”。而“多比ATM机”正是虚拟货币取款机。
根据交易价格计算得知,虚拟货币取款机演示时比特币价格为人民币5.187万元。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26日,比特币价格约为3841美元,折合人民币为2.65万元,相较于展示时间,比特币价格下跌幅度约为50%。
不过,2017年监管部门曾明确不得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服务。2017年9月7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配合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平台立即停止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各平台不得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根据央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文件,要求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平台以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必须做出全面清理整顿工作。
2018年1月,央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处)下发《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虚拟货币交易支付结算服务提出监管要求,明确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实际上,早在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多部委曾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
信息显示,前述虚拟货币取款机由区块链(深圳)研究开发中心制造。根据此前信息,区块链(深圳)研究开发中心宣称其于高交会现场展示了行云科技、布罗克城、跨视界、区块链110等旗下子公司产品。
实际上,区块链(深圳)研究开发中心揭牌时间尚不足一年。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到,今年5月18日,区块链(深圳)研究开发中心揭牌仪式在深圳举行,才宣告了该区块链研发中心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在项目介绍环节,区块链(深圳)研究开发中心董事长甘峰就对区块链数字资产自助终端机(BTM)等项目进行了相关介绍。而这也意味着,今年上半年虚拟货币取款机就已经被制造完成。
工商信息显示,区块链(深圳)研究开发中心成立于2016年4月12日,股东为甘峰与马丽,分别出资900万元与100万元。该区块链研究中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讯美科技广场2号楼第6层666号,此前注册地址为深圳罗湖区某酒店的商务楼。
该区块链研究中心宣称,其已取得了区块链种养殖品身份通证、区块链底层技术研究、区块链数字资产自助终端(ATM)、区块链加密芯片等多项研究成果,并应用于行云链MCC、行云运动、腕上矿机、多比交易平台等区块链项目。
按照《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相关要求,对于以“币”为名进行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禁止并提交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予以严厉打击。
此外,今年8月,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互联网金融举报范围中新增“代币发行融资”这一举报类型。具体举报原因包括: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等。
这也意味着监管部门的态度更加明确。与此同时,区块链数字资产自助终端机(BTM)项目与相关监管要求不符,或存在被取缔风险。今年3月9日,原央行行长周小川也表示,不认可比特币一类的虚拟货币作为零售支付工具。
周小川直言,对于央行来来,第一,不慎重产品先停一停。有些有前途的产品,必须测试,经过认证再推广。央行的做法是,去年(2017年)8月底把ICO停了,后来不支持比特币与人民币之间的交易。“我们不认可比特币一类的虚拟货币作为零售支付工具,银行系统不接受不提供相关服务。”(文 / 刘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