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控制下的国民政府以总统令的形式颁行的《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流通十余年的法币退出历史舞台,金圆券作为主要货币开始发行。
这个《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的主要内容除了宣告发行金圆券取代法币和整顿金融市场之外,尤为引人注目的政策就是收兑金银外币,尤其是美元,以及登记外汇资产。发行新纸币本来没什么稀奇的,当初1935年发行法币的时候,废除了银元本位的货币制度。虽然到了抗战时期,国统区严格控制官价外汇的供应,法币的外汇汇兑本位性质还是很明确的。从私营行庄公司到个人,均可合法持有金银外币、拥有外汇资产。
如今金圆券发行,却收兑金银外汇,这样的信号可不是什么好事!
抗战胜利之初,国民政府手中掌握的外汇储备其实还是比较可观的,1946年2月底,由中央银行直接掌握的金银外汇结存总额约合美金8.22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曾经短暂放开外汇市场,对进口限制也不严,外汇供应宽裕。
从当年3月初上海外汇市场正式开放到11月17日,中央银行和包括中国、交通、中农、邮汇、中信在内的外汇交易指定银行售出外汇共达4.55亿美元,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被消耗掉相当大的部分,到1947年2月底,中央银行金银外汇存底已锐减至3.37多亿美元。
外汇储备的消耗既说明进口贸易的旺盛,也说明公众,尤其是资产阶级对法币的悲观和对美元的追捧。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开始严格管制外汇流通和金银买卖,1948年的金圆券政策以及其中的黄金、外汇管制条款其实与这个精神一脉相承。
《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颁布后,国民政府首先做的是命令几个国有金融机构将其外汇存款和金银全部转移至中央银行。《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实施办法之列的《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法》第十一条规定:
除中央银行外,所有其他中外银行,非经中央银行之委托,不得收兑、持有或保管黄金、白银、钱币或外国币券。
当时,除了中央银行之外,国民政府官办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邮政储金汇业局和中央信托局。实行《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之后,名义上三行二局的外汇资产已经全部移存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再把其中50%强的外汇存回三行二局,供其业务周转所需,三行二局实际向中央银行移交数不到5000万美元。
根据王云五回忆,发行金圆券的头一个月内,“总计国家四行两局一库申报移存之外汇共九千余万美元,以中国银行占大多数,而中国银行移存之部分,于币制改革之初,业以其中约六千万美元拨入发行准备,以凑足二亿美元之现货准备,故实际上国家行局库移存中央银行后尚可动用之外汇不及四千万美元。”
除了政府手中的官办金融机构之外,国民政府还强令民营商业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申报移存金银外币。
1948年8月20日,《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颁布的第二天,蒋介石就在上海召开招待工商界、金融界人士的茶会,希望得到金融工商人士的支持:
政府此次采取此一决策,事前曾有充分准备,且具有最大决心,相信必能成功。然凡事之成败系于吾人之心理者亦甚大,如全国上下均能以健全之心理,确信此次经济改革必能成功,则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政府的呼吁民营得到私营工商金融界的热情回应,毕竟这是要从他们口袋拿钱的!国民政府一看软的不行,就放出狠话了9月6日蒋介石在南京中央党部扩大总理纪念周致词,在述及商业银行对于政府法令尚存观望态度时称:
其所保留之黄金、白银及外汇,仍未遵照政府的规定移存于中央银行。并闻上海银行公会理事会拟集合上海所有行庄,凑集美金一千万元,卖给中央银行,便算塞责了事。······届时如其再虚与委蛇,观望延宕或捏造假帐,不据实陈报存放,那政府只有依法处理,不得不采行进一步的措施,予以严厉的制裁。
最终,在国民党政府的高压恫吓之下,民间金融界也服软了。至1948年10月底,各商业银行、钱庄等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移存外汇现款折合美金609多万元,外币证券折合美金3100余万元,共计美金将近3200万元。
移存之后,民间金融机构事实上已不能自由支配所移存的外汇资产。国民党政权与金融商界已经开始对立,而当年江浙金融资本也是蒋介石政权的有力盟友!
对于普通百姓手中的黄金美钞,国民党当然也不会放过。根据《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持有金银外币者须于1948年9月30日之前向中央银行兑换金圆券,政府规定的兑换牌价堪称打劫:
1两黄金兑换金圆券200元,1两白银兑换金圆券3元,1银元兑换金圆券2元,1美元兑换金圆券4元。
如此明目张胆地抢劫人民,在蒋介石的口中却说成是为了中国工商实业经济的发展:
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及存放国外外汇资产之处理,系使人民冻结无用之资金,导入工商事业正当之用途,并充分顾全人民固有之利益,绝无丝毫之损失。
与私营金融资本家不同,一般的小老百姓在政府的强力严厉政策压力之下,没有多少敢对抗的,大多乖乖地把手中那点可怜的外汇和金银交给了政府,换回了前途未知的金圆券。
截止到1948年8月29日,金圆券政策出台不过十天,全国22个城市,共计收兑金银外币数,折合美金约2720余美元。
对此,蒋介石非常兴奋,在其翌日的日记中写道:
改革币制,十日间收兑现金约合美金二千七百万元之巨,此为始料所不及者,可知民心犹在。
虽然说是民心犹在,但是蒋介石和国民党政府并没有对得起这个民心!
国民政府的中央银行将收来的黄金美元集中存放于上海、广州和香港,在长江流域及以北地区者一律运集上海,在珠江流域暨西南各省运集广州和香港。
这就不免引起公众,甚至地方军政长官的怀疑,这难道是在为沉船做准备?难道是要逃命?
与此同时,金圆券又陷入了不可逆转的贬值通道。
1948年8月发行金圆券之初,曾宣布20亿元的发行限额,但到10月底金圆券发行额已达18亿5千万元。至1948年11月9日,金圆券发行数已达19亿余元。当时在中央银行方面看来,一是“军政需要,增加极巨,急如星火”;二是“金融市面以物价高涨,需要亦多。”
在这双重困局之中,国民党的中央银行也没有别的本事,只能开机印钞。市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恐慌,抢购狂潮,十店九空。市面上流通的大部分金圆券是收兑金银外币所致,金圆券发行数的迅速上升固然与军政开支失控直接相关,但也与大量收兑金银外币不无联系。
政府从社会收走大量金银外币,但是并不是用于改善民生,也不是用于实业经济,而是准备运到海外,以备政权覆灭之用,这样对自己都没信心的政府,还要人民对它有信心?
到了1949年6月,金圆券问世不过10个月,总发行量竟然达到130余万亿元,是原先发行总限额的六万五千倍。票面金额竟然出现了五十万、百万的大面额,简直都要让冥币汗颜了!
与之形成对照的是,1949年5月上旬时,中央银行发行局在金圆券准备金项下,存在台湾的有黄金近230万两,存纽约联邦银行黄金近25万两,伦敦大通银行黄金9271.984两,纽约大通银行白银46万多两,伦敦蒙塔古公司白银121万多两。而上海库存金圆券准备金只有黄金13万多两、银元3万多元。上海解放的时候,国民党上海中央银行金库只剩下黄金5000余两,银元30万元。
将社会上的金银和美元都抢走,发现没有硬通货后盾的金圆券,这样洗劫社会财富,是民国之后罕有的,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覆灭实在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