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开通报了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实的典型案例,其中庆阳市宁县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失之于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打击不力问题被通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相关通报
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2022年1月,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调研期间,发现甘肃聚盛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法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督察组将相关线索移交后,庆阳市有关县区和部门对交办案件查处重视程度不够,查处不力,未按规定执行加价电费政策,导致税费流失。
甘肃聚盛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矿机”
督察发现,甘肃聚盛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1071台“矿机”,以电力设备制造为名,向庆阳市宁县供电公司申请报装供电手续,非法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宁县供电公司在企业申请报装供电手续时,未认真核实企业实际建设内容,并在缺少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办理供电手续。企业投入运行后,宁县供电公司也未对异常用电数据进行分析并开展抽查核实,仅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被查处交办期间用电量就达146万度,相当于10000城镇居民100多天的用电量,能源消耗巨大。甘肃聚盛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甘肃星程宇大数据公司名义申请办理网络服务项目时,宁县电信公司在安装地址和申报地址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依然安装通信光纤,使企业非法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机可乘。
2022年1月12日,督察组召集宁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现场调查。随后,宁县公安局将相关线索向宁县发展改革局进行了移交,但宁县发展改革局无视千台矿机规模,既没有主动沟通请教问题应当如何处理,也没有就新业态下的新问题进行研究,仅简单要求企业负责人于5日内自行拆除设备,未严格按照《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相关规定,没收企业违法使用的设备并给予行政处罚;也未按照《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追缴企业差别电价,任由企业负责人一拆了之、草草了事,惩戒作用未发挥,也未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通报称,宁县县委、县政府对清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重要性认识不足,安排部署不到位。庆阳市及宁县发展改革、工信等部门清理整治工作责任履行缺失,甄别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存在监管盲区。宁县供电公司电力报装业务审核把关不严,未建立用电异常监测制度,为企业违法建设运行大开方便之门。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