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柏可林6月23日报道:刘女士经人介绍,加入某“专家荐股群”,群里“老师”不断推荐某平台自行发行的虚拟货币,声称该平台即将上线,正在发行的平台币预计未来有10到20倍甚至100倍的溢价。刘女士买入大量“虚拟币”,但该平台却一夜之间关闭,刘女士所有资金无法提取。
这样由诈骗平台自导自演的数字假象,近年来层出不穷。不少犯罪团伙盯上虚拟货币,谎称新技术、新要素、新应用,冒充所谓“专家”,利用部分人不了解或是追求高利润高回报的投机心理,设下骗局。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提醒,应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据悉,目前虚拟货币常见的骗局包括传统电信诈骗类、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类、虚拟货币传销类等形式。央行提醒:对虚拟货币等新型投资项目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相信所谓的虚拟货币投资平台,拒绝“高收益、高回报”,保持理性投资观念,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对任何宣称超高收益的投资理财项目一定要保持戒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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