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宓迪)记者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网站获悉,近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据悉,为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保护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有关事项做了相关规定。
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惩戒力度
在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方面,《通知》提出了加强单位支付账户开户审核、开展存量单位支付账户核实、完善支付账户密码安全管理、健全单位客户风险管理等措施。
其中,《通知》表示,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加强特约商户管理
在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方面,通知提出了建立特约商户信息共享联防机制、加强特约商户管理、严格受理终端管理、强化收单业务风险监测等措施。
加强特约商户管理方面,《通知》指出,收单机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特约商户申请资料,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仅凭特约商户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为其提供收单服务。不得直接或变相为互联网赌博、色情平台,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非法外汇、贵金属投资交易平台,非法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未经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未取得省级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此外,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方面,《通知》还提出了建立通报约谈机制等措施。《通知》表示,对于被公安机关通报配合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力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会同公安机关约谈相关负责人,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倒查责任落实情况,列为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新京报记者 宓迪 编辑 程波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