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8年一起虚拟货币案件早已说明
深圳仲裁委受理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真实仲裁案中,仲裁庭在现行法律体系下,一句《民法总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案涉合同的约定,结合诚信原则以及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理念,肯定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依法予以保护。
仲裁庭解释道,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并不妨碍其作为财产而受到法律保护。
来源:深圳国际仲裁院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_qDgQN9hceLBbpQ13eEdQ
2022年的今天北京仲裁委认定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国目前并无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包括 BTC 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禁止流通物不得进行交易。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目前,我国并无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比特币的交易活动。
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 号)并未禁止所有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而是禁止作为非法金融活动的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该通知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说明虚拟货币 仅仅是强调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但并未完全禁止作为虚拟财产交易。也就是说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才应当受到管制,而并非全部业务,此外对“业务”一词如何理解也需进一步探讨,起码来说,委托保管的行为,并不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法无禁止即可为。
只有投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才能导致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换句话说,如果投资行为不违反公序良俗,则民事行为有效,有效的后果就是受到法律保护。
因为中国境内所有流通的货币,均具有法尝性,什么是法尝性呢?比如你去拿人民币去超市买东西,如果超市拒收就是违反法律,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吊销营业执照。而虚拟货币目前不具有法尝性,但是属于数字资产,资产当然受保护。